张佳佳
摘要: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迅速发展,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问题与挑战,民商法作为约束电子商务各环节的重要法律,对其应用与创新的研究有重要意义。本文主要在基于电子商务背景下民商法的应与创新进行探讨,以供相关教育者参考。
关键词:电子商务;迅速发展;民商法;应用创新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电子商务行业突飞猛进式的发展给大众带来了非常多的便利,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喜欢的产品。民商法是确保买卖双方权益不被侵犯的有效保障,但是民商法还存在很多待完善的地方,因此整个买卖的交易过程可能存在权责不明的情况,这并不利于电子商务市场的完善与发展。因此及时有效地对民商法进行改革与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只有不断创新民商法,才能使电子商务行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一、民商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与创新
(一)民商法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电子商务是一场改变生活方式、解放生产力的变革,随着其运行机制的逐渐成熟,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环境也在不断变化中,电子商务主体和流通环节都已经历了多次重大的调整,因此需要民商法对于电子商务交易前、中、后各环节进行约束、规范以及解决出现的问题,以达到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目标。例如:交易前,规范卖方对于产品质量、性能、使用方式等内容描述的真实性,以及其经营行为的规范合理性等,也可对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信用情况进行一定的信用监督;交易中,民商法对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具有重要的约束管理作用,可监督交易涉及方的各项行为,保障交易双方权益不收侵犯;此外,对于电子商务交易的过程中数据信息的保密安全;在电商平台上的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的有效施展;商品的交易后续服务保障等,民商法在这些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约束监管作用。
(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对民商法带来的影响与挑战
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相较于传统商务交易存在很大的差异,电子商务民商事主体除买卖双方外,还包括物流配送、网络服务平台等,因此系列新的法律问题出现,例如:对比传统民商事主体准入,电子民商事主体准入规范性尚不够严谨,电商经营方在准入条件、设立程序、经营范围界定等方面缺乏规范性,是因为电商是依托互联网的商务交易行为,通常情况下其经营活动具有多元化、跨行业、跨地区的特点,建立严谨的准入体系更为复杂难度更高。此外,关于电子商务中的权利救济问题,若出现电子商务交易中侵权、违约、利益受损害等情况,由于网络虚拟平台上的电子商务交易和传统交易差异较大,民商法关于传统交易的救济方式并不全适用,完善网络救济机制势在必行。
二、利用民商法保护电子用户的网络交易安全实践
(一)明确交易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我国的民商法明确规定了交易双方的责任,要构建公平的网络交易平台,必须要以相关法律为基础。因此在交易活动开始之前,必须要依据民商法明确责任权限,以便保障双方的财产安全。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交易的过程当中,运营商首先要按照规定,进行用户实名登记,另外要按照民商法的法律规定要求来规范进行产品售卖,在售卖的过程当中,商家要保证其自身信息的真实性与完善性,才能够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依据相关法律来办事,能够保护好买家和卖家的权益。作为消费者而言,要进一步明晰网络平台上的交易模式,进行合理的付费,当出现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要立马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确保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在网络化时代背景下,不管是运营商还是客户,都重视网络交易的安全性,要严格按照民商法的规定完成交易活动,严格按照法律标准依法办事[1]。不仅能够保障卖家的权益,也能帮助双方轻松解决在交易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在交易的过程当中,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都应该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的买卖。在网络上进行交易时相关的单位应该对商家进行管控,以制度来约束商家,督促他们遵守行业规则,买家在购买东西时也要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民商法对商品进行合理的管束,才能够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民商法的相关细则
在购买的过程中,如果买家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则可以将问题商品退还给经营者。买家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卖家需要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但是在现实情况中,还是会因为产品自身的因素,导致卖家和买家之间出现较多的矛盾。民商法能够保证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专业人士来说,要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法律细则,它不仅能够保护交易双方的利益,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完善民商法能预防和管控违法行为,也能促使网络市场更加地规范化。
(四)网络交易需要依照民法的公信原则
在网络交易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充分遵守民商法的规定,在整个交易的过程当中,需要秉持公开的原则,在整个交易的过程当中要增加透明性,这样就能够减少欺诈的行为,同时也能够让民商法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网络交易中,虽然购买方并不是按照必要的物权公示进行购买的,但是在网络平台交易中,物权的真实状态与网络展示的情况并不相符,这会让消费者遭受到损失。在网络交易中物权变动如果始终贯彻公信原则,消费者在进行购买的时候可以不必担心上当受骗,这需要行为人对物品的信息进行登记和公示,进而在网络交易的时候能够保护交易的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五)利用民商法约束网络交易
民商法对于整个网络交易来说非常重要,民商法当中有明确规定责任制度,在运行的过程当中,责任主义就变得尤为重要,它对于网络交易来说能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责任主义能约束在交易过程当中的不合理现象。如果出現问题时,商家或物流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如果出现了欺骗等虚假行为,相关责任人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我国民商法必须要结合网络交易市场的发展来进行同步修改,确保我国网络交易行业的发展能够得到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同时也要明确买家、卖家、物流三方的责任与法律地位,有效将三方的具体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确保在完善的行业制度管理以及法律保驾护航下保障我国网络交易安全。在进行网络交易的过程当中,可以采用技术手段来设置网络身份。同时,民商法还应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地进行创新,才能够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完善网络交易制度,才能更好地利用法律来约束交易双方的行为。
结语
综上所述,大数据时代和信息化时代下的网络交易,已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国网络交易发展的稳定以及买家和卖家的个人合法利益,我国政府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必须要不断地完善和更新我国关于网络交易的相关法律,同时加强网络交易安全的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确保能够对于网络交易安全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地发现并解决。
参考文献
[1]晏浩然.网络交易安全与民商法保护的相关性分析[].老字号品牌营销,2020(9):22-23.
[2]郝宏亮.探讨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民商法的创新策略[].百科论坛电子杂志,2019(1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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