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
摘要:当前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中小企业亟待转型升级,而融资难题越发突出。在现实中,传统金融服务的限制难以满足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融资需求,但绿色金融的发展大大地缓解了这一局面。
关键词:中小企业;绿色金融;企业融资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从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宣布将在银行间绿色金融债券市场推出一系列绿色金融债券产品开始,绿色金融已经逐渐成为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再到绿色金融被明确提出,再到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重点防治污染。长期受融资难问题困扰的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此契机积极探索和发展利用绿色的金融解决自身的融资困难问题,引导其资金更好地流向投资效益好、潜力大的绿色项目。
一、绿色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一)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近年来绿色信贷的规模增长迅速,相关政策配套也在持续完善。2015年正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的绿色金融债券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与此同时,绿色金融债的发行主体也在不断增加,涉及的领域也在增加。应该说,发展绿色金融既能拓宽融资渠道,也能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可以预见,随着相关政策配套以及相关产业基础的完善,绿色金融将焕发新的活力。建立完善、有序的绿色融资机制和渠道仍然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核心,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随着金融创新的深化,未来将会有更多新型融资方式的出现。目前我国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对于现有的绿色资金进行了整合,扩宽了当前的绿色项目的渠道和适用范围,促进了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以及其他新型绿色金融产品更好地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服务,并且在融资担保方面为中小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和绿色贷款融资等等提供了更多的支持。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绿色金融能够有效形成资金的导向,形成的资金成本能有效降低筹集资本的难度和成本,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发展绿色金融主要通过金融机构汇集资金和引导绿色产业资金流向的方式来助推产业结构的调整。目前中国的绿色信贷政策已经要求中国的商业银行在其发放绿色贷款时要充分考虑企业和项目贷款人所投资项目的环境污染风险,对于一些生态破环风险高的企业应该不予以绿色企业贷款政策支持,而对于一些生态破环风险低的节能产业和环保型产业则认为应该适当地给予低贷款利率的优惠支持。
(三)促使企业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中小企业其与银行间信息对称程度影响了其融资的难易程度。如果一个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更符合要求和更全面,企业在绿色金融道路上的发展前景会更好,公司对资金的掌握和利用能力也更能体现出来。在当前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当中,由于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小企业往往会面临着较为突出的融资难题,在缺乏资金的情况下往往会导致生产运营出现困难。因此,中小企业想要更容易获得绿色融资,获得更好的发展环境,增强银企信息对称性必不可少。只有按规定披露绿色项目的各项内容,才能使金融机构对绿色项目充满信心从而提高放款意愿。
二、中小企业绿色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宏观环境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在运营、人才以及中介等方面均存在问题,如无法进行有效风险管理、缺乏长效发展机制、不能准确评估损益,这些可能发生的后果就导致了金融机构对于绿色金融慎之又慎,无法放心将大笔信贷资金投入该领域,使得资金匮乏制约了中小企业发展也阻碍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就目前情况来看,绿色金融发展基础有待夯实、宏观环境有待改善,否则会给中小企业进行绿色融资造成非常大的阻碍。
(二)定价以及运营机制有待完善
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将绿色金融業务与普通业务合并一起混业经营,并未设立专门职能部门管理监督系统且全面的绿色金融业务,运营和管理绿色金融项目缺乏独立性和专门性。
绿色金融的发展模式开展创新应用,是基于在对于环境保护和维持经济效益平衡的基础,服务于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在市场竞争与政府干预的博弈中,降低污染型产业的投资收益,形成明确的价格导向与明确的机制,从而改变投资主体的投资理念与投资偏好,也能带动更多企业投身绿色产业建设。表面上是将资金引流至绿色投资领域,更大的隐性价值是能够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再平衡。而其唯一途径是通过的对环境资源重新定价的市场供求双方平等的定价机制,不能由政府说了算。而实际上我国政府过多干预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导致缺乏买卖双方自发性的市场行为,市场供需无法被真实反映出来,绿色金融的隐性收益与环境污染的隐性成本显性化难以实现,价格也难以得到重新确定,无法形成健康的绿色金融领域定价市场化机制。
(三)资本市场通道有待拓展
虽然发行企业债券的主要市场是资本市场,但在准入门槛偏高、投资渠道较为狭窄的资本市场,制定了严格的发债主体外部评级、债项担保征信、中介机构等标准。而目前我国绿色产业尚未形成规模,大部分绿色产业受到发展规模、盈利水平等财务指标限制,很难进入资本市场。
(四)资本供给有待扩展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主要由商业银行等数量多、规模大、稳定持续的绿色投资者提供,供给的主体相对单一,供需缺口较大。绿色金融缺乏流动性,服务对象少,低碳产业参与度不高,民间资本存量较大却无法进入绿色金融市场。绿色金融信贷经营方式、信贷结构、新增资金投放导向、银企资金期限配给、综合服务配套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再加上绿色金融资产证券化程度不足,阻碍了资产转让和风险转移,不利于市场化的运作,使得民间个人资本参与绿色项目的积极性受挫,不利于绿色金融供给的增加。
三、我国中小企业绿色融资的政策建议
(一)发挥绿色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优势
继续拓宽融资渠道,推动绿色金融在国内市场开放的同时也对外开放,不只要“引进来”,也要“走出去”。吸引外国资本在我国绿色产业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进行国际市场融资。同时有关金融监督机构也要研究透彻外资在华绿色资金投资,以防外资在华“洗绿”。我国部分绿色行业企业已经完成境外上市,未来应该要进一步强化与鼓励发展绿色金融,推动深化绿色金融的体系完善与改革,使得资本市场的功能能够得到有效的发挥,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的配置。
(二)巩固成本优势
对绿色项目给予财政贴息,可直接减少绿色债券融资成本,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在绿色债券融资成本有优势的情况下,应给予绿色债券发行流程上的便利,防止成本优势被发行流程中的额外成本冲销掉。对绿色债券的发行流程给予支持,对认证给予补贴,例如对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开通专用的绿色信贷融资的审核通道,提升绿色债券的发行效率,帮助企业减小机会成本。规范标准化外部评估机制,可减少第三方认证工作中的困难与疑惑,提高认证的公信力,降低第三方评估认证成本。政府对,也可进一步降低绿色债券发行流程中的成本。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从市场发展的角度而言,要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就需要力争完成所有上市公司都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在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之中,需要针对绿色金融的相关信息,开展明确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强化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相应的绿色金融数据库,使得企业、金融机构、市场都能够在数据库中较为便捷地获得相关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性,强化市场的稳定。
(四)继续提供新型融资产品
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力度,因地制宜,合理利用优势设计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型产品和个性化服务,积极探索新的绿色金融商业模式。相关部门要出台条例支持新型绿色金融产品的研发,充分考虑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重点研发绿色信贷,力求实现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同时也要完善基金、债券和保险配套制度和机制,缩小我国各地碳交易市场价格差异,发展碳排放、碳远期、碳期货等新型绿色金融衍生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更好的融资方式。
参考文献
[1]胡春生.政府路径下的绿色金融.经济研究导刊,2013(15):146-147
[2]陆颖超,王筱萍,徐钰芳.基于生命周期理论企业绿色融资路径及风险治理——以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价值工程,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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