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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视域下广东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研究

协同创新视域下广东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研究

段艳

摘要:应用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高是高职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分析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探讨广东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基本现状。以问卷调查结果为依据,深入挖掘广东高职院校在社会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成果转让、校企深度融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政府、高职院校、企业及教师四个层面研究提升广东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策略,认为政府层面应完善社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高职院校层面应健全社会服务管理机制,设立和完善社会服务机构及平台;企业层面应拓宽产学研合作范畴,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与效果;教师层面应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加强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

关键词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广东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将“服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作为高职创新发展四大主要目标之一,并提出了应用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大幅提高、与行业企业共同推进技术技能积累创新的机制初步形成、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能力显著增强等具体要求。但是,当前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与社会需求脱节的倾向,高校相对集中的人才、科技、设施等资源无法有效同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双向交流,高校整体运作与效能的发挥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不能很好实现对接[1]。广东作为教育大省和教育强省,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多样,如何提高广东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能力是广东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议题。本研究以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7)、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统计数据手册相关数据及实地调研数据为依据,对广东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进行探讨。

一、 廣东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基本现状

(一)服务就业,助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

2016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为社会输送了22.74万毕业生,毕业生主要在本省或本区域内就业(留在当地就业),分别占95.1%、60.76%。珠三角是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主要集聚地,2016年有81.9%的毕业生在珠三角就业。从就业企业类型看,以在中小微企业就业为主,2016年有77.27%的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等基层服务,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及各高职院校提供的“高职院校基本状态数据表”相关数据整理)。

(二)服务企业,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广东省高职院校技术服务以及科研能力不断提升,如表1所示,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2016年较2015年、2014年分别增长了36.5%、42.6%。纵向科研经费到款额增幅最大,2016年较2015年、2014年分别增长了119.1%、130%[3]。

(三) 高职院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平台有待增加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共拥有各级各类科技服务平台1182个,已经投入建设经费77.36亿元,其中工程中心347个(国家级工程中心14个,部级12个,省级240个,市县级81个),已投入建设经费合计27.81亿元; 产学研基地251个(省部共建44个,教育厅21个),已投入建设经费13.44亿元;与企业共建实验室114个,已投入建设经费6.04亿元;其他研发平台470个, 已投入建设经费30.07亿元。其中高职院校拥有各级各类科技服务平台97个。其中,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6个,佛山职业技术学院10个,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9个,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7个,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6个,顺德职业技术学院5个,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4个,茂名职业技术学院4个,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各3个,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各2个,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院校各1个。与本科院校相比较,广东省高职院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平台存在较大差距,服务平台有待增加[4]。

(四)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获科技成果奖数量尚需提高

2016年广东省高校与企业合作完成的项目获各级各类科技政府奖共164项,其中国家级奖3项,部级奖19项,省级奖71项,地市级奖61项。其中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获科技成果奖较少,共21项,与本科院校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4]。

(五)技术转让当年实际收入偏低

2016年度广东各高校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后当年实际收入为16032.5万元,其中高职院校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后当年实际收入为65.3万元,高职院校技术转让率偏低[4]。

三、广东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以上统计数据中了解到,高职院校在社会服务平台建设、技术成果转让、校企合作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为深入了解广东省高职院校的社会服务情况,项目组向参加“高职骨干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培训班”的教师发放了调查问卷,对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佛山开放大学等17所学校参加培训班的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投入社会服务的时间、开展社会服务的方式、开展社会服务的条件等。共发放问卷125份,回收有效问卷106份,有效率为84.8%。其统计数据情况如下。

(一)教师投入社会服务的时间有限

由样本统计发现,在投入社会服务的时间上(每周5天,每天工作8小时),67.92%的教师每周投入社会服务的时间低于2小时,20.75%的教师每周投入社会服务的时间为2小时至8小时,每周投入社会服务时间为8~16小时的教师为3.77%,每周投入社会服务时间为16~32小时的教师为3.77%,每周投入社会服务时间超过32小时的教师为3.77%。

(二)社会服务项目期限设计多为短期

调查数据显示,81.13% 的教师提供社会服务项目期限设计为短期,13.21% 的教师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期限设计为中期,3.77%的教师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期限设计为长期,1.89%的教师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期限设计为长远。大部分高职院校教师的社会服务项目期限设计周期较短,对社会服务工作缺乏长远规划。

(三)所在院系设施设备较少对社会开放

调查显示,13.21%的教师认为所在院系的设施设备常对社会开放,用于社会服务;47.17%的教师认为所在院系的设施设备较少对社会开放;39.62%的教师认为所在院系的设施设备基本不对社会开放,没有用于社会服务。

(四)教学工作量重,激励机制不够

调查数据显示,52.83%的教师认为教师教学工作量太重,没有时间从事社会服务;33.96%的教师认为学校激励机制不够,没有动力参与社会服务;15.09%的教师认为个人技术服务能力不足,不能为企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20.75%的教师认为条件不足,从事社会服务所需的实验条件、设备条件及资金匮乏;9.43%的教师选择其他。

(五)学校为教师开展社会服务提供的条件不足

当被问及“您希望学校在哪些方面为教师开展社会服务提供条件”这一选项时(可多选),47.17%的教师希望学校能提供完善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67.92%的教师希望学校能提供完善的社会服务激励机制,45.28%的教师希望能设立专门的社会服务管理机构,73.58%的教师希望能构建平台支持系统,搭建横向技术、专利等成果转化平台。

(六)提供社会服务主要面向对象为企业

调查中了解到,20.75% 的社会服务主要面向的对象是政府,64.15%的社会服务主要面向对象是企业,11.32%的社会服务主要面向的对象是社区,30.19%为其他。

(七)开展社会服务的方式有待多样化

当被问及“您开展社会服务的方式(可多选)”这一选项时,49.06%的教师开展社会服务的方式是为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教育培训服务,41.51%为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技术服务,13.21%为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20.75%为其他。

四、协同创新视域下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策略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存在动力机制缺乏、组织机构与服务平台不够、政策支持与制度配套乏力、教师社会服务意识与能力不强等问题,需协同创新,从政府、企业、高校及教师自身四个层面寻求破解之道。

(一)政府层面:应完善社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高校进行社会服务的效果如何,不仅取决于高校自身的发展,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政府对高校的认可与支持,以及对高校政策性支持与资源投入的力度。美国通过《莫里尔法案》《哈奇法案》等确保了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密切结合。英国《20世纪90年代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指出,政府所关注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如何使高等教育更有效地为改善国民经济做出贡献。法国颁布的《高等教育法》将职业化作为高等教育的总体目标之一[2]。

我国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高校社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政府应建立健全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给高校社会服务以政策性支持,确保对高校的资金投入能够按时足额到位。还应制定激励性政策,提高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投资高校的积极性,建立起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的投资机制,实现高校办学经费来源的多元化。

(二)高职院校层面:应健全社会服务管理机制,设立和完善社会服务机构及平台

1.健全社会服务管理机制,以分配制度改革为牵引,推进社会服务机制改革

一是建立教师服务社会的动力机制。学校要明确规定服务社会既是合作企业对学校的要求,又是学校扩充办学资源、拓展办学空间的需要。高职院校要把教师开展社会服务作为教师的岗位职责之一,把社会服务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程,在教学单位由一位主要领导主抓社会服务,由专门的社会服务管理机构执行全校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教师开展社会服务的情况及成效,与教师职称评定、评奖评优挂钩,内因与外因共同促成学校形成服务社会的动力机制。

二是建立教师服务社会的导向机制。学校要以改革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办法为突破口,将社会服务工作量纳入教师工作量进行核算,制订《高职院校专任教师社会服务工作量计算办法》,力推专业教师“8+4”工作量改革,将科研、技术服务和技能培训等纳入绩效考核,“4”的工作量主要包括四技服务与横向课题研究、专业教师企业工作站与双师工作室建设、企业实践、技能培训及其他社会服务工作等方面的任务,调动教师下企业实践、开展四技服务等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教师、企业、学校三方共赢的社会服务新局面。同时,明确社会服务工作必须服从学校的总体工作布局,要结合区域社会的经济问题、技术问题进行应用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要有利于教学和人才培养,有利于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和教学科研队伍建设。通过教师工作量计算及院内分配改革,找到提升教师技术服务能力的抓手,扭转教师有技术服务项目不愿做,企业有技术难题不能做的“两难”状况,调动教师面向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积极性,整体提升专业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科技研发及社会服务的意识与能力。

三是建立社会服务的保障与激励机制。配套建立专业教师“2+1”校企交替工作制度,保证教师有时间、有精力开展社会服务;建立下企业挂职顶岗锻炼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与交通费补贴办法,全额发放教师的课酬津贴,补贴教师的交通费及餐费,解决教师开展社会服务的课酬与交通费问题;建立技术服务经费配套制度,对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的项目按学校规定进行经费配套,解决教师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问题。

四是建立社会服务的评价机制。学校把是否推进行业企业技术转型升級与发展、是否推动社会进步作为评价教师社会服务的重要指标,按年度考核教师的社会服务工作量与质量,解决制度的落实问题。

五是建立社会服务的分配机制。学校规定教师参与社会服务所获得的经济效益,根据其实际贡献大小按一定比例提成给社会服务者;教师利用社会服务途径承包、创办科技企业或文化实体,由社会服务的教师进行自主分配;教师在行业企业承担技术顾问等社会兼职所得收入,学校予以承认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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