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场执法能力是警察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凭借其所特有的实时性、交互性、大容量等特点,用“镜头”即可监督警察的现场执法,让警察权力运行在阳光下。“镜头下执法”已经成为警察现场执法的常态,如何利用好新媒体,破除警察现场执法的“困境”,提升警察现场执法的能力,是新媒体时代下警察现场执法能力建设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新媒体 现场执法能力 警察形象
作者简介:杨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警务指挥与战术。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9.153
新媒体,英文为“New Media”,最早由美国的Peter Carl Goldmark所提出,是指利用数字技术,通过计算机网络、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根据CNNIC所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4.5%,庞大的网民构成了中国蓬勃发展的消费市场。新媒体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加上众多的消费人群,使得警察现场执法的一言一行都暴露在镜头下,通过新媒体传播,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反响。例如在美国黑人George Floyd被警察跪压致死案件中,民众拍下警察现场执法的视频上传网络后,该视频迅速从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地区传播到世界各地,警察的暴力执法事件产生了“蝴蝶效应”,致使美国各州民众与警察爆发激烈的冲突,社会秩序一度瘫痪。一、新媒体时代下警察现场执法能力概述
(一)警察现场执法的含义
公安现场执法是指公安民警依法执行接处警、治安勤务、行政及刑事案件办理、治安检查、行政强制执行和治安事件处置等职务,系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警察“镜头下执法”成为可能和常态,能够实时、多角度的呈现警察现场执法的各个环节,能够对警察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二)新媒体时代下警察现场执法的特征
1.信息传播突破时空限制,现场执法过程受众面广
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利用数字压缩和无线网络等技术,能够实现实时性和交互性的信息传播。借助于互联网这个大平台,可以实现全天任何时段、不同地域的人员交互浏览信息,突破传统媒体信息传播的局限。借助于新媒体,警察现场执法不仅仅可以是“直播式执法”,实时展现执法过程;还能将执法现场的实况从执法现场“移动”到其他地域的观众前,实现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间的传播。
2.信息传播突破传统表现形式,现场执法过程立体化呈现
传统的纸质媒体用文字或者语音播报的方式呈现信息,受众面窄且信息传播速度慢。新媒体的出现,能够集音频、视频、文字等为一体,以立体化的方式展现在公众眼前,方便公众接受信息。同时警察现场执法过程也得以立体化、全方位的呈现,便于公众迅速了解警察现场执法的全过程,知晓现场的真实情况,消除不良舆论的产生,建立更加和谐的警民关系。
3.信息传播突破技术限制,现场执法过程传播迅速
新媒体是新技术的产物,综合利用多媒体、网络、数字化等技术,从技术、渠道、终端与服务这几个方面对传统的媒体进行变革。能夠以多种形式传递信息,受众选择接受信息的渠道增多,同时受众者也可以成为传播者,受众之间的横向联系增加,信息交流递增。新媒体提供多样化的平台,方便大众参与,媒介传播的个性化增强。通过新媒体,受众对警察现场执法过程进行评价,同时能发表自己的见解,从多个角度评价警察现场执法过程。二、新媒体时代警察现场执法的困境
(一)信息“碎片化”传播,增加警察现场执法压力
警察现场执法是一项系统工程,从警察接警赶赴现场到了解预判现场情况,再到采取处置措施,以及善后处置,警察在处置过程中的任何环节都暴露在镜头下。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主体增加且传播迅速。处置现场人员流动性强,现场的群众有可能截取片段上传网络,“碎片化式”的信息容易误导群众,对警察正常执法形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警察进行现场执法过程中不得不分散出部分精力应对周围媒体,降低了警察现场执法的效果。同时不良舆论的出现,干扰警察的正常执法,容易产生舆论危机,同样加大了警察现场执法的心理压力。
(二)网络恶意炒作,弱化警察执法权威
新媒体时代,部分网络媒体、平台为博人眼球,提升浏览量,恶意炒作,歪曲事实报道事件,加上国外反华势力利用国内部分媒体,恶意抹黑警察,降低警察形象,增加群众和警察之间的对立情绪,降低了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给警察的现场正常执法带来了极大的阻碍。例如2015年黑龙江庆安火车站警察开枪事件。警察在解决冲突过程中,遭遇涉事男子暴力抗法,在其他手段攻击警察无果后直接抢夺枪械,警察考虑到周围人群的安危,果断拔枪击毙涉事男子。事后网络舆论“一边倒”,同情涉事男子,攻击警察暴力执法,境外媒体更是大肆渲染,警察正常执法遭遇舆论危机,降低了警察正常执法的权威,弱化了警察的形象。
(三)证据意识不足,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镜头下”执法给警察执法带来一定的困扰同时,也记录了警察现场执法的全过程。周围群众围观拍照、摄像的素材可以作为警察依法执法的证据,维护警察的合法权益。但由于部分警察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忽视这一要素,或者在执法过程中禁止拍照,致使证据丢失,在后续的司法审查阶段,对警察现场执法的合法性或者警察自身合权益带来一定的影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涉及公安秘密之外的现场处置行动或者不适宜现场进行拍照摄像的警务活动,警察进行现场处置时都应当接受新闻媒介的监督。
三、新媒体时代下增强警察现场执法能力的对策
(一)建立相应的警察现场执法标准与维权机制
首先是探寻警察现场执法的具体标准及执法考评机制。法律赋予警察自由裁量权,关于警察现场执法的规定较为笼统。在实际执法的过程中,必须将警察现场执法的标准细化,为警察现场执法提供一定的依据,杜绝警察现场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除了警察现场执法事先有相应的执法标准外,事后也应建立相应的执法考评机制,依据警察现场执法全过程,给予一定的考核分数,使得警察现场执法权力的行使有一定的约束,合理运用好自由裁量权。其次,建立相应的维权机制,及时维护警察合法权益。警察正当行使权力,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使得警察敢于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涉嫌辱骂、侮辱人民警察,扰乱警察现场执法秩序的,敢于使用法律武器加以惩治。
(二)进行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训练
一是增强警察的法律意识,培养警察依法履职的能力。在日常的各种培训任务中,始终传递依法行使权力的执法理念,执法现场武力的使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让警察以法律为准绳行使权力。
二是借助新媒体,推动警察现场执法能力的训练。利用新媒体,录制或者直播各种规范现场执法的视频,突破警察训练的时空限制,让警察现场执法有一定的模板可参考。比如上海教科书式的执法,在网络上一片好评,既为其他警察现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参考的蓝本,又推动了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密切了警民关系。
三是勇于面对新媒体,进行针对性的训练。部分警察担心舆论,现场执法压力骤增,以致于难以处理好现场的各种情况。在平常的培训与训练过程中,模拟真实出警现场,让警察现场处置暴露在镜头之下,不断提升自己心理承受能力,与依法履职的坚定信心,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环境。
(三)提升应对负面舆情事件的能力
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有效应对和处理负面舆情事件是公安机关必须具备的能力。快速应对负面舆情事件,及时澄清事实,可以保障警察合法权益,把握警察话语权,提升警察形象。
一是警察与新闻媒体建立联动机制。负面舆情事件发生之后,警察能够通过新闻媒体快速发布信息,还原事件真相;指派专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为媒体提供真实信息,以负责任的警察形象展现在公众面前。
二是加强防范能力建设。加强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对公众关心的话题,及时调查及时公布;成立专门机构处理警察负面舆情事件,防止警察因言论不当,误导事件真相,让负面舆论继续发酵恶化。
(四)借助新媒体“正能量”,重塑警察形象
新媒体时代,网络空间成为新的舆论主阵地,新媒体具有独特的优势。警察形象与媒体宣传息息相关,新媒体既能监督警察现场执法权力的行使,也能宣扬警察现场执法的”正能量”,重塑与提升警察形象。
一是注重宣传警察现场规范化执法的事件。正面播报警察现场执法的各种视频等,发挥榜样的作用,激励警察依法执法,提升警察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善于利用群众舆论为警察现场执法撑腰。
二是关注最新媒体潮流,举办各种真人类的节目。比如警察特训营,守护解放西等。
三是设立警营开放日,密切警民关系。设立警营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警营,体验警营文化,从内心理解警察,从而支持警察现场执法,降低警察现场执法对抗的风险。四、结语
“镜头下执法”,可以使广大人民警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努力通过每一项执法活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會的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的警察现场执法,是最直接展现在人民眼前的执法活动,对密切警民关系、建设平安中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警察现场执法能力建设永远在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