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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背景下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顶岗培训研究

产教融合背景下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顶岗培训研究

张晶 张怀鹏

摘    要: 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是关系到民办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顶岗培训是继续教育的核心方式之一。加强继续教育中的顶岗培训,对建设民办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起着重要作用。通过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建立健全联合培训机制,实施顶岗实践分级分类培训模式,可以实现教师、学校和企业的共赢。

关键词: 产教融合    民办职业院校    继续教育    顶岗培训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以后所有社会组织成员尤其是成人的多元化学习活动,属于终身学习体系范畴。继续教育内容多为各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方式、新技能及新信息,主要目的是补充、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创新能力,改进知识结构,以适应社会进步、教学水平提高及科技发展的需要。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是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强化教师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渠道。扎实开展民办职业院校继续教育是建设新时代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当前,在我国民办职业院校中,教师的继续教育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民办职校教师由于受到工作压力、教育经费、政策体制等影响,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较差;或者虽然愿意参加继续教育,但进程缓慢,效果不理想。促进教师继续教育的开展是民办职业院校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解决教师的继续教育问题已成为民办职业院校的当务之急。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民办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重要途径。高水平的职业教育需要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加强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中的顶岗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是民办职业院校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顶岗培训在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中的作用

(一)顶岗培训是提高师资队伍“双师素质”的重要途径。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更注重“职业性”,在师资队伍建设时更注重教师双师素质的提高。《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到2020年,‘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要超过一半”,要多措并举地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并明确提出:要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10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因此,加强顶岗培训,培养建设一支理论知识扎实、实践技能高超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对民办职业院校尤为重要。

(二)顶岗培训是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在职教师为适应职业教育发展需要,不断更新现代教育理念,完善职业知识体系,提高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一种教育活动,是教师终身学习的重要渠道之一。有计划、有组织地推动在职教师进行继续教育,不仅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研水平,而且有利于职业院校的师资稳定,尤其是教师流动性普遍较强的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参加生产实践,了解企业的运作情况,实地学习专业技能,学习一线新知识、新信息、新工艺,不仅是继续教育的需要,而且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及育人能力不断提高的重要历程。

(三)顶岗培训是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重要手段。

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多是从“大学”到“大学”,主要是学术研究型高校培养出来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具有行业背景的教师较少,这些教师只能作为专业理论的教学者,实践教学能力匮乏,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学内容枯燥乏味,培养出来的人才普遍存在“只能从业不能创业,只会模仿不会创新”的问题,影响人才培养质量。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师到企业顶岗培训,在实践中完成理论到实践的转化、实践到理论的升华,缩短学校与社会、教育教学与行业实践之间的距离,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育人技能。

二、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的现状

(一)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的机会偏少。

我国民办职业院校教师主要来源于公办院校离职、退休教师、社会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及少数有工作经验的企业员工,学历结构、职称结构不尽合理,“两头大,中间小”的现象普遍存在,迫切需要通过继续教育弥补自身的不足。但是受民办职业院校资金和条件等因素的限制,教师培训机会有限。同时,由于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青年教师居多,作为骨干力量的中年教师缺乏,一些学校一方面迫切需要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另一方面因担心培训后的师资会更容易流失,不愿投入资金及资源开展教师继续教育。

(二)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地点及形式。

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地点基本可分为校内、校际、企/事业单位和师资培训基地。目前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大多在高校师资培训基地进行,以理论知识进修为主。其他类型的培训机会较少,尤其是企业顶岗培训欠缺。

从培训的形式看,目前民办职业院校继续教育可以分为五种:以教师作为培训工作主体的自修培训形式;在一段时期内集中全体教师开展的综合培训形式;借助本校资源并融合本校的教育特色和教师的综合情况开展的校内培训模式;针对骨干教师开展学历性或研究型的校外培训方式;远程教育模式。企业顶岗培训作为职业院校“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重要途径,在民办职业院校并不属于常见培训形式,甚至是缺乏的。

(三)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評价体系。

目前,我国民办职业院校教师职后教育的评价尚处在起步阶段,教育主管部门和民办职业院校对职后教育培训的定位、课程内容、培训方式没有系统的评价体系,继续教育的评价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针对教师顶岗培训的效果评价和认定存在问题。

三、民办职业院校教师顶岗培训存在的问题

(一)教师个人对顶岗培训的思想认识程度不高,不够重视。

继续教育作为教师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未受到教师足够的重视。职业认可度、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现实情况决定了民办职业院校的教师普遍缺乏归属感和对学校的认同感。随着高职扩招,民办职业院校的快速、大规模发展,师资建设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数量不足,结构不甚合理,能力欠缺……一些职业院校教师疲于应付学校繁重的教学工作任务,无暇顾及专业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的提高及个人专业化发展,且目前我国对高校教师,尤其是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的继续教育并没有提出强制性培训的规定,部分教师在思想认识方面不重视个人的专业发展和长远学习,缺乏继续教育意识。

对部分学校而言,继续教育及顶岗培训仅作为教师职务聘任、晋升职称的依据和条件;对部分教师而言,只是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普遍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尤其是顶岗培训的认可程度较低。

(二)顶岗培训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比例偏低。

现行高等院校的考评模式和评价标准沿用老版本,未分类设定标准。在对民办职业院校进行评估和检查时,明确要求教师的学历、职称结构比例达到设定的标准——“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数不能低于总人数的30%,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数原则上也不能低于30%”,对教师顶岗培训没有具体的数据要求,促使学校要求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和职称层次。教师不仅要花费3年—6年的时间进行学历进修,还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教科研研究以实现职称晋升,没有更多时间进行企业顶岗培训。在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中,以学历进修代替顶岗培训的专业实践技能提升成为普遍现象。

(三)教师顶岗培训机制不健全。

部分民办职业院校在师资队伍引进和培养上存在“重学历、轻能力”“重学术、轻技术”“重理论、轻实践”的人才价值观问题,对在职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认识不足、不够重视,对继续教育中顶岗培训的具体权利、义务、待遇、经费来源及费用报销等没有明確的政策规定,缺乏对教师继续教育的总体规划、培训考核和激励教师深入企业实践锻炼的机制和措施。

(四)缺乏深层次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部分民办职业院校目前校企合作尚停留在浅层次的一般性参与合作,同企业在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社会服务、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未开展深层次的合作。部分企业不接受教师的观摩、调研或挂职锻炼等,教师的顶岗培训得不到企业深层次支持,往往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四、产教融合背景下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继续教育顶岗培训的对策

(一)强化教师的自我发展意识。

针对民办职业院校教师缺乏继续教育、自我发展的意识,学校应建立并健全继续教育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促使教师树立正确的继续教育观念,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尤其是继续教育顶岗培训,强化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意识。一方面将继续教育顶岗培训纳入教师考核体系,通过量化考核要求提高教师的重视,另一方面根据教师继续教育顶岗培训的时长和评价结果对表现优异的教师进行奖励,激励教师主动学、自主学。

(二)实施顶岗实践分级分类培训模式。

根据学校和企业对教师的需求,对不同职业发展阶段、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教师进行分类培训。一是针对新进或新转岗的、无企业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安排其到学校合作的对口企业的相关岗位参加实践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建立新教师为期1年的教育见习与为期3年的企业实践制度;二是根据教师的年龄、学历、从教经历等制订具体的顶岗培训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分专业地选派教师到企业进行实岗轮训或挂职锻炼,以此作为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依据和职称晋升、职务聘任的必要条件;三是鼓励教师考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到企业持证上岗。对接1+X证书制度试点,培育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能力的教师。

(三)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加强保障体系建设。

民办职业院校应建立健全一系列规范合理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详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明确教师的权利、义务和参加继续教育顶岗培训的待遇及奖惩。

加强教师继续教育保障体系建设,民办职业院校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管理上要进行专项预算和规划,并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合作企业和教师个人之间应理顺关系,建立继续教育培训成本分担机制,以便解除教师参与企业顶岗培训的经费担忧。

(四)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构建完善的联合培训机制。

民办职业院校要把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校企合作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联合培训机制。合作企业应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做好统筹规划,充分利用自有的设施、设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为师资培训营造与生产实践结合的训练环境,丰富教学资源,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学校要制定并完善教师到企业、行业实践锻炼制度,合理筹划,充分利用寒暑假及其他空闲时间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专业对口的企业进行顶岗培训,强化实践技能,提高双师素质。聘请企业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建设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教师要深入企业,利用个人的专业理论知识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参与企业的产品项目研发、技术创新和应用课题研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校企联合建立研发平台。

民办职业院校和企业只有坚持利益互补,资源共享,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建立深层次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才能达到“1+1>2”的功效。

五、结语

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平台对教师进行顶岗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技能,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关系到民办职业院校的持续发展,也是时代赋予民办职业院校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任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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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一般课题“民办高校教师继续教育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编号2011GG16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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