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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义务教育

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义务教育

据媒体2017年2月23日报道,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7年北京等19个副省级以上重点大城市各区(县)要实现100%的小学、95%的初中划片就近入学。《通知》还指出,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同时要求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这是政府首次明确叫停“在家上学”。

近年来,“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备受追捧,甚至出现家长让孩子在家中接受教育的情况。对此,《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

《通知》指出,对于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据悉,此前“在家上学”的教育形式虽一直未被教育部门认可,但截至2016年2月,中国约有6000人正在实践“在家上学”,约5万名家长有意尝试这一教育模式。

锐评:教育部叫停“在家上学”的初衷无可厚非,如果“在家上学”被大众化,浪费社会教育资源不说,一旦教育失败,耽误的可能就是孩子的一生,会留下很多社会隐患。但是,对于“在家上学”现象,社会舆论不能一味地横加指责。俗话说“水有源树有根”,想要根治此现象,查清根源、解决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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