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学术 > 时政综合

应禁止没收公民宠物抵债

应禁止没收公民宠物抵债

据俄罗斯《观点报》1日报道,俄国家杜马议员布尔马托夫表示,本月9日将向国家杜马提交一项议案,禁止收债人和司法警察没收公民的宠物抵债,保护宠物不被用作商业用途。

目前俄罗斯法律规定禁止没收牲畜,包括奶牛、鹿、兔子和蜜蜂等抵债,而宠物则可以。布尔马托夫说,“我和其他议员认为,拿猫和狗等宠物抵债的行为是野蛮和残酷的。”

俄动物保护者联盟主席科列茨基赫称,这一议案完全正确,如果用宠物抵债,宠物在没有主人的新环境中会非常难受,还很可能遭到虐待。俄律师加利娜称,尽管目前俄法律将宠物列入个人财产,可以扣押和出售,但许多人认为宠物也是家庭成员,不应将它们等同于普通财产抵债。▲

(王臻)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xueshu/86180.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