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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等犯罪,12岁或将负刑责

故意杀人等犯罪,12岁或将负刑责

台湾《经济日报》10月13日文章,原题:陆刑法修正: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个别下调至12岁中国大陆近年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犯罪年龄越来越低,引发社会对调整未成年人刑责年龄的讨论。大陆目前最低刑责年龄是14岁。媒体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的话,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问题,大家的共识是应当管起来,既是矫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护受害人正当诉求和利益的需要。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1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草案规定,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新加坡《联合早报》10月13日文章,原题: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中国刑法:或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招考冒名顶替事件引发全社会关注。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新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述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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