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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教育运行状态与创新发展

社区矫正教育运行状态与创新发展

摘要:从2003年起试点,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实践已有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近年来,各省市地区广泛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专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矫正小组、志愿者团队、群众组织等多股各具优势的队伍,打造多维度帮扶的参与格局。如何创新社区教育,推动社区教育发展,是学界和实务界一直在研究的课题。

关键词:社区矫正;创新;制度建设;司法行政机关;刑罚执行方式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是一种“没有围墙”的管教模式,其非监禁刑罚的性质可以使社区服刑人员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以及亲人的帮助更好地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的过程。根本宗旨是通过采取较为宽缓的教育和公益劳动的感化模式来洗刷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灵,使其获得重生,回归正常社会。

当前,在我国社区矫正实践中监管方式较为单一,对矫正对象不加区分,进行统一模式的管理,忽视矫正对象的个体特征,会引起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在相互比较中产生对矫正政策的不满,对矫正措施的抵触。而且部分个体情况的一体化对待,使我国下大力气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的行刑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合理优化使用,很不科学,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因此,近年来各省市、地区司法局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重点,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程序,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水平,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 “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模式

2017年6月15日,汕头市司法局举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合同签约”暨“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项目”启动仪式,标志着汕头市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的全面启动实施。把社区矫正业务工作中非执法类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转由社会组织承担,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加社区矫正工作,逐步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以司法行政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工作新格局,通过发挥社工“助人自助”的精神,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建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协助他们适应社会,进而顺利回归社会,从而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对于维护好汕头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平安汕頭”建设,都具有深远和现实的意义。

二、 “集中教育”模式

通过参加集中教育,可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和认罪悔罪意识,既起到惩罚教育作用,也能提高社区服刑人员自我认知和文化素养,督促社区服刑人员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确保社区矫正各项监督管理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目的。集中教育主要包括公益劳动、集中学习、完善档案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等方面,通过集中教育模式,将让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端正思想态度,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帮助矫正人员进一步树立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从而使他们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监管,更好地接受教育矫正,强化服刑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工作纪律,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以湖南省邵阳市司法局为例,社区服刑人员在实施矫正期间,按照入矫教育、常规教育、解矫教育三个阶段,突出加强思想、法制、道德教育,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和悔罪自新意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教育,内容包括社区服刑人员列队、手语操、日常报告、点训等,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对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组织参加社区服务,邀请专家开展心理矫治,帮助服刑人员健全人格,建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

三、 “电子信息管理与互联网+”模式

做好基础网络建设相关工作,推进省、市、县、乡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联网,实现网络全覆盖,注重核心网络设备安全备份和运行维护,积极制定应急预案,是夯实社区矫正执法信息化基础。以山东省为例,全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建设进行试点运行,依托内网的电子专线,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矫务通”后,可实现对全省社区服刑人员从接受矫正到解除矫正的全程监管跟踪,包括人员信息、日常管理、教育帮扶等,还可实现对服刑人员实时定位、轨迹查询、越界警报等。

此外,以江苏为例,利用微信公众号这一有着广大群众基础的平台来拓展教育空间,延伸教育时间,提高社区矫正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相关社区矫正微信公众号除设“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教育警示”等常规栏目,还根据教育矫正效果反馈,结合时事热点和中心工作开设“热点解读”“法律讲堂”“心理健康”“心灵美文”“人生感悟”及“本期测验”等互动栏目,增强服刑人员的参与性。微信公众号平台的使用,打造了“互联网+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搭建了网上学习平台,在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社区服刑人员和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一座“微桥梁”。

参考文献:

[1]马志昊.浅述社区矫正制度[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12.

[2]于涛.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构建与完善的战略构想[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6.

[3]于涛.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4.

[4]阮传胜.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缘起、问题与完善[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1,01.

[5]李凤军.论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兰州学刊,2013,08.

[6]张建.浅议我国社区矫正制度[J].商,2013,21.

作者简介:

周裕,四川省绵阳市,西南科技大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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