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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分析探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分析探讨

韩光辉

DOI:10.16660/j.cnki.1674-098X.2102-5640-7977

摘  要:近年來,我国建筑行业得到高速发展,对建设工程质量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与此同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检测数据是判断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所以,必须保证试样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才能够确保整体工程结构的安全稳定。因此,为建设优质工程,保证质量检测结果真实准确,杜绝质量事故出现,本文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针对性提出见证取样策略,为同类工程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 监管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21)03(c)-0053-03

Discussion on Witness Sampling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Inspection

HAN Guanghui

(Taihe Count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Inspection Room,Fuyang,Anhui Province,236600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more stringent requirements are put forward for the quality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t the same tim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inspection work increases the supervision, and the test data is an important basis for judging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Therefore, the representativeness and authenticity of the samples must be ensured to ensure the safety and stability of the overall engineering structure. Therefore, in order to build high-quality projects, ensure the authenticity and accuracy of quality test results, and eliminate quality accidents,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test witness sampling work, and puts forward the witness sampling strategy,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similar project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inspection; Witness sampling; Supervision

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概述

1.1 见证取样概念

见证取样是在项目监理单位见证下,对建筑材料进行的现场取样与制作试件活动,以及将所采集试样送至实验室进行试验的过程。同时,可以将见证取样拆分为“见证”与“取样”两项步骤。其中,见证是公信部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取样过程的监督见证行为。取样是遵循特定规范标准,从现场建筑材料中随机抽取少量材料作为试样的行为。

1.2 见证取样内容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阶段,见证取样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第一,对试样数量的明确,从建筑材料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材料作为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第二,遵循相关规定,对各类建筑材料、建筑构件以及试件中随机抽取试样,将试样送检,所采集样品如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制备混凝土及砌筑砂浆的水泥、与项目质量密切相关的材料构件、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等[1]。

1.3 见证取样目的及意义

首先,见证取样工作的开展目的在于,将试样检测结果为依据,以量化数据的形式直观反映材料构件性能质量,并评估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判定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为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质量管理等活动的开展提供信息支持。

其次,见证取样工作对各单位的意义不同。其中,对于建设单位而言,见证取样是工程质量管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可以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力度。对于施工单位而言,根据试样检测结果,判定工程材料质量是否达标,及时进行处置,避免开展返工作业。而对于监理单位来说,是保证客户权益的基础,也是判定工程质量的依据凭证。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存在的问题

2.1 试样数量不足与操作不规范

首先,在部分建设工程中,由于工作人员未深入了解相关规范,实际所采集试样数量未达到取样要求,导致最终所出具材料质量检测结果不具备实际的参考价值。例如,在现行《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1-2009中明确规定,按相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同一出厂批次的水泥作为一个取样单位,在相同编号水泥的不同部位中采集水泥试样,将取样点数量控制在20袋及以上,对所采集水泥试样进行混合处理,要求水泥试样加防潮容器的总重量不得低于12kg。如果所采集水泥试样重量低于这一标准,或是取样点数量未达到20袋,则重复开展水泥见证取样工作,以复验结果为准[2]。

其次,在见证取样期间,工作人员未严格遵循相關操作规范,存在不规范行为,直接影响试样结果的客观真实性。例如,在某建设工程中,工作人员遵循相关规定在各取样单位的指定部位随机采集样本,而是从相同部位采集过量试样,或是直接使用由施工单位提交的材料作为试样。例如,在《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中明确规定,针对相同检验批的普通砌筑砂浆,需要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或是湿拌砂浆储存容器出料口随机采集砂浆试块,禁止从其他部位采集砂浆试块。

2.2 试样被调换

当前在部分建设工程中,由于仍旧实施传统的见证取样模式,由施工单位人员单方开展取样送检工作,而甲方并未协同开展样品送试工作。在这一施工背景下,施工企业为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选择使用劣质建筑材料,在材料取样环节弄虚作假,或是在试样送检前对原有试样进行调换,将所采集样品调换为正规厂家所生产的合格产品,致使取样检测手段失去了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控制作用。而试样调换问题的根源在于,传统见证取样管理模式较为滞后,无法对见证取样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存在监管盲区[3]。

2.3 见证人签字不真实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阶段,见证人签字不真实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部分施工单位为谋取不当利益,掩盖使用劣质材料的事实,确保试样检测结果合格,仿冒见证人笔迹签署见证人签字。第二,由于工程监理行业的市场竞争压力较大,部分监管单位并未在每项工程中配置2名及以上的取样人员,实际仅配置1名取样人员,致使取样过程没有得到有力监管,存在试样检测委托单“代签”现象。同时,也存在见证人员受贿现象,开展“只签字,不见证”的违规行为,致使取样过程与结果的真实性存疑[4]。

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策略

3.1 明确见证取样标准

对见证取样标准的明确,可以为见证取样与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明确参照,减小人为因素对见证取样工作质量的影响,并在客观层面上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为实现这一目的,需要落实以下措施:第一,明确取样流程。在开展见证取样工作时,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取样计划,向取样人员与见证方告知计划内容。随后,取样人员遵循相关规范,采集混凝土试件、抗渗试块、钢筋原材与机械连接件等试样,由见证人员在工程现场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见证,确定一切无误后,在试样检测委托单上签字确定。最后,建立工作台账,对见证取样过程进行记录,并将所采集试样提交实验室检测。第二,明确取样标准。在取样前,企业需要开展见证人员专业培训工作,将我国现行的相关取样规范作为培训内容,确保见证人员熟练掌握取样技能,深入了解取样标准。如此,在取样期间,见证人员可以及时发现与纠正违规取样行为。而相关标准规范包括《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等[5]。

3.2 建立见证取样质量保障机制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领域中,对见证取样质量保证机制的建立,可以为见证取样工作质量提供有力保障,预防和减少试样调换、见证人签字不真实等问题的出现,并及时发现违规取样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惩处,以此保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监管单位的监管职能[6]。

见证取样质量保障机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责任制。企业明确划分各部门人员的具体职责范围,将见证取样工作委托专人负责,规定具体工作范围、应付责任与相应权利。如此,在出现违规见证取样行为时,必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格监管,避免操作不规范与试样调换等问题的反复出现。第二,量化处罚标准。为减小人为主观因素对处罚结果造成的影响,企业需要提前对各类违规行为的惩处标准进行量化处理,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三,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在工程现场开展旁站监理工作,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与相关规范流程及取样计划内容进行对照分析,在发现篡改取样顺序或是不规范行为时,停止取样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惩处,并重新开展取样工作。

3.3 推动见证取样工作信息化建设

在传统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模式中,受到人为因素影响,存在不规范行为、调换试样与试样检测委托单代签问题。与此同时,通过对见证取样质量保障机制的构建,以及见证取样标准的明确,虽然可以降低以上问题的出现概率,但却并无法彻底解决此类问题。因此,要借助信息技术的价值优势,推动见证取样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例如,可选择运用联网监督技术,在工程现场配置若干数量的传感器与摄像头,构建信息化监控系统。如此,在取样期间,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依托信息化监控系统,可以远程对工程现场取样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拍摄并保存图像视频资料,检查取样期间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与试样调换问题。同时,还可以应用面部识别技术,在见证员签署试样检测委托单前,通过摄像头等设备,对见证人员的面部特征信息进行采集识别,在确定见证人员身份后,再对试样检测委托单进行签字确认,避免出现代签与伪造签名问题。

4  完善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管理体系

4.1 送检样品留存机制

在见证取样工作开展中,为明确工程主体责任行为,对样品质量检测结果真实性进行验证,需要实施送检样品留存机制。具体来讲,在取样环节,要求取样人员额外采取一定数量的样品,并将额外样品按相关标准规范在特定位置进行留置存放。如此,在送检样品真实性存疑,或是在送检期间出现样品受污破损等问题时,可以将留存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同时,在政府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取样专项检查工作时,也可以将所留存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以此验证样品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准确。

4.2 建设单位委托制度

在工程质量检测与见证取样工作开展前,由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开展样品检测工作,并向检测单位直接拨付样品检测费用,向施工单位拨付样品制作与封样等费用,禁止检测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取样等服务或收取费用。同时,在所选择检测单位并非为建设单位直接委托时,需要向建设单位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由建设单位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并签订委托书后,再开展后续取样送检工作[7]。

5  结语

综上所述,为满足现代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需求,保证见证取样过程符合规范标准。因此,建设工程参与各方需要树立质量控制意识,提高对见证取样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解决好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科学高效的见证取样方法,以推动我国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徐卫萍.分析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J].绿色环保建材,2018(11):20.

[2] 李兴红.对建设工程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工作的思考[J].山西建筑,2018,44(30):230-232.

[3] 李荣炜.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J].工程质量,2015(4):76-78.

[4] 张熠杰.如何做好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J].城市建筑,2016(33):187.

[5] 张景军.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的重要性[J].科技致富向导,2012(23):245-246.

[6] 王亚莉.H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昆明:云南大学,2018.

[7] 巩赛东.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及评价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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