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学术 >

美国绝症患者可以使用未获批药物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学术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名妆网 法律咨询 聚返吧 英语巴士网 伯小乐 网商动力

美国绝症患者可以使用未获批药物

美国总统特朗普近日签署了被称为“尝试权”的新法案,允许绝症病人使用未获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处于试验阶段的药物。

该法案规定,濒临死亡或罹患可能导致显著早亡疾病的患者有权寻求已通过美国药管局一期临床试验但尚未获批上市的藥物。

一期临床试验指新药开发过程中,经动物实验证明药品安全性和可靠性后,开始在少量目标人群中进行试验,通常为20到30人左右,研究人体对新药的反应和耐受性。二期和三期临床试验在符合药品适应症的患者中进行,通常临床试验最低病例数分别为100例和300例。很多药物在这两个阶段因疗效不佳或副作用大而遭淘汰,通过三期临床试验的药物可获批上市。

目前美国多数州在州内实施了“尝试权”法案。支持这一法案的保守派智库戈德华特研究所的科尔曼说,联邦法案得以实施后,身处目前未实施该法案州的患者可节省美国药管局对试验性治疗进行评估并批准所需的时间。但也有人反对这一法案,他们认为法案不会对患者产生重大影响,因为美国药管局的“同情使用”项目已允许类似治疗,且近年来绝大多数申请者获得了批准。相反,批评者认为“尝试权”法案可能妨碍美国药管局的正常审批职权。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xueshu/623939.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