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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鼓励开发 科研助理岗位

六部门鼓励开发 科研助理岗位

6月1日,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提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主体,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在所承担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中,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相关工作。通知还指出,各单位要增强选聘科研助理工作的开放性,积极吸纳外部毕业生,不得设置仅招录本校(所)毕业生等限制条件。

(摘自《中国青年报》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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