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小学《品德与生活》教材更改为《道德与法治》为切入点,总结了新课标关于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新思路:包括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内在关联;小学阶段仍然以道德教育为重点;学生是道德与法治教学的主体等。分析了现行道德与法治教学上存在的以传授知识为导向、讲教材、教学形式单调等局限,提出了教学内容从教材扩展到儿童的生活;教学形式以活动式教学模式为基础;教学空间从课堂扩展到儿童的生活空间;教学评价方法多元化转变等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效性的途径。通过穿插课程实例,展示了这些教学方法变化途径对激发儿童对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兴趣,帮助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育工作者获得满意的教学效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效性
一、 新版课程体现的道德与法治教育新思路
小学阶段的《品德与生活》已走过了十五年,《道德与法治》是否会使德育教育课程法律化?小学新版《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给人们展示了义务教育小学阶段道德与法治教育的新思路。
(一)加强法治教育就是加强道德教育,二者不可分割
对小学阶段的学龄儿童,道德教育是法治教育的基础,法治教育是道德教育的衍生。分析小学低年级的《道德与法治》课程,仍然是以爱生活、爱学习、爱他人、爱家乡、爱自然为主题,培养儿童自律、自信、独立、自强为目标,养成儿童充满善意,积极向上,有责任、有担当的美好品质。进入小学高段,逐步引入法律基本理念,培养学生自觉成为爱国、爱党、爱人民,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二)道德教育仍是小学阶段道德与法治教育的重点
新课标指出:良好品德是健全人格的根基,是公民素质的核心。小学阶段是儿童品德和行为习惯、生活态度、认知能力发展的重要时期,德育教育课程根据社会与时代发展的需要和儿童身心发展特点而设置,旨在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儿童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为学会生活,学会做人打下基础。
(三)学生是道德与法治教學工作中的主体
新课标无处不体现学生是道德与法治教学工作中的主体。课程视儿童生活为宝贵的课程资源,遵循儿童生活的逻辑,以儿童生活中的需要和问题为出发点。课程设计思路强调以儿童为中心拓展儿童与自我、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然三条主线。在教学中要多采用游戏式、情境式、参与式等教学模式,以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从教学理念到教学形式,无不以学生为中心展开。
二、 现行道德与法治教学存在的问题
尽管小学阶段道德与法治教育课程对儿童品格、习惯、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但以升学为重的传统教学观念等原因仍导致德与法治教学的质量差强人意,现行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固守传统教育模式,以知识传授为目标主导课堂
部分学校道德与法治教学任务往往由班主任或学校管理干部担任,对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什么,怎么学缺乏深入的思考,以学科知识体系教学为主要目标的思维没有改变。现行道德与法治教学存在以下两个特点。
1. 对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内容,教师往往采取浅层灌输式。道德与法治教育是以价值引领、行为习惯和道德素养的培养为主要教学目标,简单的知识传授型教学无法完成道德价值的传递。
2.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在教学时,依赖自身过去的教学经验,不关心新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新理念,导致教学模式存在很大隐患。
(二)单纯依赖教科书,“讲教材”的现象普遍
道德与法治教材遵循儿童生活逻辑,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课程按照单元主题、课题、小话题的体系设置,反映不同阶段儿童成长的需要。但教材仅是呈现教学内容的载体,不是学生现实生活的复制,更不是教学内容的全部。如果仍然以“教”教材为主,学生仍然只是教学故事的旁观者,无法以自身的生活体验来感受道德之美。
(三)课程形式设计刻板,难以吸引学生的课堂兴趣和道德共鸣
大多道德与法治教学中课程的设计仍然习惯性采用传统的老师教课、学生听课、课后练习的模式。这种学生听为主,被动接受的教学模式,机械沉闷,与儿童活泼好动的天性相悖,长期以往,难免会使学生感到乏味。
学生的课堂情绪尚难以调动,更难产生感同身受的道德共鸣。在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下,学生普遍都是被动的接受者,往往老师讲什么就是什么,丧失积极主动的思维,学生会逐渐厌倦课程,慢慢与课程目标渐行渐远。
三、 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效性途径的研究
新课标明确指出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应具有生活性、活动性、综合性和开放性。强调课程以儿童生活为基础,要超越单一的书本知识的传递和接受,以活动为教学基本形式,课程应面向儿童的整个生活世界。
现行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上都与课标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无论是新课标规定,还是学生道德法治素质培养的时代要求,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都必将面临改变,以下就提升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效性途径提出几点建议。
(一)教学内容:从教科书向儿童生活方方面面拓展
道德与法治课程面向儿童的整个生活世界,教学目标随着儿童生活及活动过程的变化和需要不断调整,教学内容应当以教科书为起点,抓住儿童与自我、儿童与社会、儿童与自然的三条主线,扩展到儿童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小学第一课的“我是小学生啦”为例,在“开开心心上学去”这个小单元中,教师以教材为起点,让学生讲一讲自己第一天上学最影响深刻的故事。当孩子踊跃的讲着:为了不迟到,开始了一个忙碌的早晨;上学途中即将离开父母进入陌生的校园的小焦虑;遇到形形色色的新同学,兴奋的心情;在同学和老师的帮助下,怎样克服胆怯;还有跟着老师,用学习拉开小学时代的帷幕;放学了,有点留念学校热烈的生活,但也有点想早点见到爸爸妈妈的矛盾;第一次完成作业,是怎样的一笔一画、一点也不敢马虎……
就这样,小学第一堂道德与法治教育课,“开开心心上学去”,从课本走进了孩子自己的生活,孩子讲述自己的故事,认识自我,感知内心的体验,这些扩展的课程内容会极大地激起孩子对课堂教学的兴趣。教师在孩子的讲述中适时进行点评,告诉他们互帮互助是美好的品质;克服胆怯是一种勇敢,是来自内心的力量;不迟到不早退是对规则的遵守等等。教师的点评会在不知不觉中强化并引导儿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二)教学形式:活动式教学是道德与法治教学形式的基本特点
活动式教学与情境式教学有紧密的关联,活动式教学离不开情境教学的课程设计。道德与法治教学需要从教学目标出发设计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场景,师生参与活动,共同营造教学氛围。在设计的场景中展开活动,在活动中感知快乐、学会关心、热爱生活,教师和学生双方情感交流、思维互动,共同达成预设的某种境界或氛围。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并且有情境为依托,可以身临其境,不知不觉被课程所吸引,积极投入学习,最终获得满意的教学效果。
反之,如果继续停留在教师教、学生学的教学模式,单调沉闷,与学龄儿童活泼好动的天性相悖,长期以往,难免会使学生感到乏味,引发对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厌倦。
(三)教学空间:从课堂走向公园、社区及儿童的其他生活空间
道德与法治教学以活动式教学为基本形式,那么教学的空间自然可以从课堂拓展至公园、社区等儿童的其他生活空间。
道德与法治教学不拘泥于課堂的狭小空间。例如,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的“我和大自然”的单元,“花儿草儿真美丽”的教学设计中,把课堂从学校移到公园就是不错的选择。“轻柔的春风,温暖的阳光,公园草地上,嫩绿的小草,成片的小花,红色、黄色、蓝色、紫色……把绿色的草地点缀得五彩斑斓,阳光下,微风吹过,花儿闪着光轻轻地向我们点头微笑。”公园里的道德与法治课堂轻松又生动,在老师的引导下,孩子感受着大自然的美丽风光,用语言或文字传递这种美好,同时儿童爱玩耍的天性也得到释放。这堂道德与法治课堂,一定可以圆满完成让孩子体验自然之美的教学目标,还能让孩子对道德与法治课恋恋不忘。
(四)教学评价:从单一的量化考试走向开放、多元,关注儿童个性化表现
道德与法治课程评价要摒弃传统的知识考查为主试卷考试或写心得体会的作文考试形式。道德与法治课程评价的目的是激励每个儿童的发展,课程的评价应以质性评价为主,量化评价为辅,重视儿童在教学中的个性化表现。采用的评价方法包括:观察、访谈、问卷、成长资料袋评价、作品分析等。
评价要关注过程,重视儿童在活动过程中的态度、情感、行为表现以及付出努力的程度。如关注儿童在活动中是否积极投入、努力探索、思考、想办法解决问题、主动与同伴讨论,克服困难等。即使活动最后没有达到预期,也应从儿童体验的角度加以珍视,而不仅仅是重视最后结果。评价应追求多元,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去评价所有儿童,尊重差异,关注儿童在其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比起单纯量化考核,多元化的评价更能获得对儿童全方位的、深入的了解。从而在后续的教学活动中,教育工作者能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学生不断积累成功体验,健康、自信地成长。
四、 结语
道德与法治教育应始终把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作为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重视儿童的精神成长,关注儿童深层的理想、观念、思维方式、情感发展的倾向;改变偏重说教、偏重形式,忽略儿童真实体验的倾向。多角度改变道德与法治教学方法,是提升道德与法治教学实效性的必经之路。新的教学方法把道德与法治学习与生活紧密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活动式教学中体验生活之美、自然之美、道德之美。道德与法治教学模式的不断探索提高了课程的实效性,对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法治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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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会珍,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第二实验小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