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学术 > 学生必读 > 科教新报

教育部明确可变更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明确可变更博士生导师

目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对于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在博士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应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退出导师岗位等措施;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況,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

(据教育部网站9.27)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xueshu/525187.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