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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基本作用与发展策略再探讨

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基本作用与发展策略再探讨

关键词 环境非政府组织 环境治理 作用

作者简介:刘晓曼,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3.295

人类社会在取得经济发展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环境问题。环境治理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的最富挑战性的难题之一。随着环境治理的推进,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角色愈加凸显。学界对环境非政府组织的研究亦愈加重视。最近拜读了刘子平同志的《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一书,颇受启发。刘子平结合自己的研究对象,在借鉴中外学者对非政府组织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对非政府组织做了这样的界定:“非政府组织是指独立于国家与市场之外,活动在国际、国家(地区)等各个层面,具有组织性、非营利性、志愿性、自治性和合法性等特征的社会(民间组织)。” 在此基础上,刘子平认为:“环境非政府组织就是独立于国家与市场之外,以环境治理与保护为宗旨,活动于国际、国家(地区)等各个层面上的具有组织性、非营利性、志愿性、自治性和合法性等特征的社会(民间)组织。” 笔者认为刘子平对非政府组织和环境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界定基本阐释了非政府组织和环境非政府组织的精髓和要义。刘书也较为系统地探讨了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历程,并对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刘书的环境非政府组织概念界定、发展梳理与作用分析对学界进一步研究环境非政府组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不过,拜读之余觉得刘书有些观点似乎值得商榷,特撰此文向刘子平同志请教。一、环境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动因问题

刘子平认为:“全球环境问题的出现为环境非政府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全球公民社会的推进以及国家在环境治理与保护中的局限性都是促进环境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重要动因。联合国的积极支持也是环境非政府组织产生与发展的重要推动因素。” 笔者基本赞同这些观点,但刘书在观点分析与论证中存在一些逻辑与常识性问题。

(一)环境问题的恶化是环境非政府组织兴起与发展的历史前提

在对这一观点的分析论证中,刘子平认为:“全球环境问题的恶化给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环境非政府组织可以站在全球环境根本利益的高度,谋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从而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环境问题的恶化客观上为环境非政府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历史前提。”笔者认为,把环境恶化作为环境非政府组织产生的历史前提在环境非政府组织产生之初是可行的,但时至今日,环境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公众处于参与环境治理意愿而催生的环境非政府组织仍在为环境治理与保护贡献力量,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环境非政府组织兴起与发展的历史前提,更应是现实动因,仅仅从历史的角度来论证环境非政府组织的产生与发展动因是不全面、科学的。

(二)大众传媒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助推了环境非政府组织成长

对于这一观点,笔者是赞同的。但刘子平在具体分析中指出:“没有大众传媒就没有环境非政府组织。大众传媒把具有全球环境价值观念与意识的跨地区或国家的民众或团体组织到一起。正是由于大众传媒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与优势,促使环境非政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主动寻求大众传媒的帮助。” 笔者认为,这一结论是值得商榷的。大众传媒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与优势确对环境非政府组织借助社会舆论推动环境治理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仅仅从这一层面就盲目的得出“没有大众传媒就没有环境非政府组织”这一结论是盲目的、绝对的、不科学的。

(三)联合国的认可与支持是环境非政府组织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刘子平认为:“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解决人类发展等问题上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环境等公共问题的在全球的蔓延与扩散,联合国在这些问题的解决上也有些力不从心,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及作用效度使得联合国有意识的吸收环境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治理。” 笔者认为,刘书的这一观点有待商榷,资金充裕、影响力更大的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在参与联合国环境治理行動中往往更有优势与机会,如,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地球之友等。而一些主权国家或地区境内的环境非政府组织往往受限于各种因素,导致它们很难得到联合国的青睐与支持,因此,不加区分的就认为联合国的认可与支持推动了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形成与发展似乎是站不住脚的。二、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基本作用

不可否认,随着环境非政府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其在环境治理与保护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对它们的作用应该有一个客观、准确、全面的评价。刘子平认为:“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充分发挥自身特点与优势进行环保活动,是环境治理的积极参与者;二是影响主权国家及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环境政策制定,是环保政策的积极推进者;三是促进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是国际环境法律机制创新的引领者;四是提升公众环境意识并推进和谐环境伦理的建构,是环保理念的普及者;五是联络和保护环保人士,是环保人士的凝聚者与守卫者。” 笔者认为,刘子平对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中作用的概括与分析更多地是从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角度展开的,较少的考虑到了国内环境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如刘子平指出,环境非政府组织“促进国际环境法的发展,是国际环境法律机制创新的引领者” 。这对于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来说,积极参与国际环境法创制是可能的,但对于缺乏资金、缺乏影响力的国内环境非政府组织来说,这个作用是无法实现的。因此,笔者认为除了对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有客观的分析以外,对国内环境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也应有客观、准确的分析。

(一)环境非政府组织是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有效组织体

环境非政府组织是伴随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与保护活动而不断发展壮大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公众参与就没有环境运动”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与保护活动的方式无非就是两种,一是个体参与,二是通过组织参与。通过两种参与方式活动效度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通过组织参与似乎是更为有效的方式。因为环境非政府组织“有着丰富的信息处理和分析经验、组织化程度高、相比较个人有更充足的资金支持” 。另外,环境非政府组织具有别其他行为体更好、更有效的意见表达功能。

(二)环境非政府组织是环境教育的有效形式

環境问题的最终解决归根结底还是落脚到全体公众对环境问题的重视上。因此,环境保护理念的普及就成为关键性环节。尽管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由于自身在资金、运行等方面的优势,在推进环保理念方面有自己得天独厚的便利,但由于主权国家仍是当今世界中的最根本行为体,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工作时受制于各种束缚,很难有更好的机会与效果。而国内环境非政府组织由于和主权国家政府在环境治理与保护方面,有较多的价值目标趋同,因此,国内环境非政府组织与主权国家政府合作有更好的机会,特别是在环境保护理念教育方面。这样通过环境非政府组织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与保护,一方面推动了环境治理与保护实践的推进,另一方面也实现了公众对环境理念的理解与认同,进而极大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三、环境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基本策略

关于环境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基本策略,刘子平主要是从全球公民社会的语境角度进行分析和阐释的,刘子平认为:“环境非政府组织作为全球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及其作用持续发挥不能脱离全球公民社会发展的大背景。环境非政府组织只有把自身的发展与作用持续发挥与全球公民社会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自身的持久发展。否则环境非政府组织是无法实现持续发展的。” 笔者不认同刘子平的这一观点。主要原因在于环境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是多重的,不能仅仅考虑到全球公民社会这一因素。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还应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环境非政府组织应积极获取政府的支持与合作

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在推动全球环境治理与保护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国内环境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发挥与其在主权国家或地区中的法律地位是紧密相关的。尽管环境非政府组织并不是要取代政府在环境治理与保护中的作用,但环境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往往影响了其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发展进程。因此,环境非政府组织需要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的努力,争取在其法律地位和资金支持等方面获取政府的认可和支持。如何实现政府的认可与支持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科学化的对话机制。通过定期的对话,可以有效实现环境非政府组织和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从而为实现二者之间的互信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环境非政府组织增强环境治理与保护能力。环境非政府组织只有在环境治理与保护中发挥越来越明显的作用,才能逐渐得到政府的认可,进而在可能获得政府的支持与合作。如果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与保护中的作用发挥不明显或发挥欠佳,这就会制约政府对环境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与认可,那其发展更会困难重重。

(二)环境非政府组织应加强自身建设

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既需要外力因素的推进,更需要自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的改革与创新,不断应对时代变化的新要求。环境非政府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应从这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坚持自身的独立性。因为环境非政府组织能够吸引公众参与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环境非政府组织自身所具有的中立性。环境非政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可以接受政府或企业的资金或技术支持,但自身的独立性不能丧失。一旦独立性丧失,其公益性便无从保证。二是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通过加强自身的专业能力、组织能力、经济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树立环境非政府组织的良好形象,从而不断扩大环境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影响力,从而为其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三是加强环境非政府组织间的协调机制建设。环境治理紧靠一个或几个环境非政府组织是不现实的,环境治理与保护实践的推进需要发挥不同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合力。建立科学化的环境非政府组织间的协调机制,可以实现不同环境非政府组织间的协调、沟通交流,破除矛盾或误解,提高工作效率。

注释:

刘子平.环境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19,35-36,39,40,63-82,133-134.

蒋惠琴.环境非政府组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形式.学会.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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