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好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厘清职责定位,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引领、促进和推进企业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尝试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思考。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 从严治党 解决途径
作者简介:李志强,河南省南阳市河南油田纪检(监察处)主管师,研究方向:党风廉政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6.305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主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尤其是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巩固执政基础的重要作用,决定国企必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阵地。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责任。把“四个自信”“两个意识”贯彻到执纪监督全过程,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国企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准确把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
当前国企转型发展正进入攻坚期,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任重道远,不但不能稍有松懈,还应付出更大努力。
1.全面从严治党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深入落实管党治党要求的政治保障。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实现奋斗目标、完成历史使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的参谋助手,必须在主业主责上定准位、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工作方法上有创新、在落实行动中严细实,把纪律从严从实执行到位。
2.全面从严治党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的迫切需要。当前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是带有共性的问题,落实从严治党任务尤为紧迫。一些企业在加强党的领导、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落实管党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与党和国家的期望相比,与国企的性质定位和做大、做优、做强需求相比,存在很大差距。集中体现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四风”现象禁而不绝,腐败问题在部分国有企业中较为严重。少部分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决策成了部分一把手的“一言堂”、分管领导的“后花园”;对国有资产和企业资金疏于管理,国有财产成了被少数人瓜分的“唐僧肉”,一些大型国企存在“系统性腐败”“链条式腐败”。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态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的根基还不牢固,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依旧没有改变。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仍处于关键时期,“不敢”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增强,但“不能”的体制机制还尚不完善,离“不想”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3.全面从严治党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治本之策。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是执行纪律,不是党内“公检法”,不能越俎代庖,必须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回归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而严关键在于严明党的纪律。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关键在于拧紧责任发条。国有企业各级纪委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起来、扛起来;同时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要按照纪律标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攥紧拳头不发散,把职责定位在维护纪律上,把力量用在执行纪律上,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以“铁”的纪律和“零”容忍的态度,在国有企业中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国有企业全面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状分析
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国企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还不能完全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企业党的主体责任缺失,有的党委书记“只挂帅、不出征”,有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漠,班子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变成了“一团和气”,这些问题的出现,造成了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党性观念淡漠、机构组织涣散、人员纪律松弛。突出表现在管党治党力度层层衰减,越往基层责任意识越淡化、责任担当越不落实,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有的党委没有层层落实主体責任,对基层单位出现的问题和苗头,没人抓、没人管,任凭事态发展下去;有的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力量不足,职责定位把握不准,执纪不严,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机构惯性思维、不敢担当的问题还明显存在。
2.“四种形态”运用还需探索。随着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推进,企业领导人员的来源也不断多元化,对经营管理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从严执纪,把握纪律的尺度上,还存在着标准不高、执纪不严,偏松、偏宽、偏软的问题。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上,国企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方向是符合中央要求的,但是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还不深不透,在工作力度和政策的把握上与中央的要求还有差距,还没有真正落实到各级纪委日常工作中去,现在的工作还处于一个从生疏到熟悉,由表及里,逐步走向深入的过程。
3.现有体制机制有待逐步完善。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兼职多、专职少,办案能力不足。纪检监察人员都是从企业中产生,查办本企业的案件顾虑较多,感觉抹不开面子,压力较大,缺乏敢于监督的责任担当;还有的国有企业不重视纪检监察部门,从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来看,没有真正自主进行办案的能力,办案经验和业务能力明显不足。在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下,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够,尚未真正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对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践探索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坚守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执纪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敢于追责问责,才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落到实处。
1.找准切入点聚焦主业转职能。一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把日常监督、考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抓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日常监督和考核机制,在考核重点、创新机制、完善评价体系等方面想办法,下功夫;要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具体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案件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二是最大程度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三转”改革,真正让纪检监察工作回归主业,从思想上、行动上摒弃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无用论”的错误思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做到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把自身定位在服从服务上。在谋划、部署、开展工作上,要从有利于维护单位发展大局、推动企业全年中心工作、提升纪检系统战斗力、激发纪检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出发,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使纪检监察工作真正起到保障、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三是进一步理顺职责分工,转变角色,在“三转”上下功夫,退出不该管的工作(如议事协调机构或领导小组),把该管的管住管好,从一般性的业务检查向履职监督转变,真正做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权力责任清单,制定切合实际的权力责任清单,把注意力放在督促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上,确保圆满各项任务。
2.找准着力点突出重点转方式。一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持续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主要领导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加大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从严从重查处各种违反制度行为。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学会抓苗头、抓重点、抓关键,紧紧围绕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时间节点严格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绩效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执行不力、工作不在状态等行为,逐步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则,紧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放,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去做,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去抓,保持高压态势,释放从严信号,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后蔓延。四是拓宽线索举报渠道,认真核查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案警示身边的人,对违规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真正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3.找准落脚点强化管理转作风。一是坚持实事求是,不等不靠,科学整合内部资源,合理配置力量,健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提高纪检干部职级待遇,主动把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向执纪问责一线倾斜,妥善解决“有人愿意做”“同级监督难”及“留不住人”等问题,始终保持纪检监察队伍活力。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上级组织对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學”字为先,结合“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采取周学习、月检查、季考试的方式,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不断增强“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党性和品行的养成,在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具有过硬的“免疫力”;要通过要围绕主业主责,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以案代训、跟班锻炼、实战练兵等方式,着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和监督执纪问责的履职能力。三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适应企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新形势、新变化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新要求、新任务,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所肩负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重点,主动做好工作;要持续加强本部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部门的纯洁性。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恪守廉洁自律规定,用实际行动维护和捍卫党纪政纪的权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参考文献:
[1]黄平福.基于全面从严治党背景的纪检监察机构内部监督策略[J].现代国企研究,2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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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丁奕盛.论纪检监察如何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作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