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倩
一、民办高校教师的含义
民办高校,也称私力大学,最早源自于清末现代大学制度。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国家建立了69所民办高校,像厦门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等现在比较优秀的一类大学。后来这批民大大学转为公办院校。此后我们一直没有民办大学,直到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渐恢复。
民办高校主要是依托于社会力量办学,公民个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法律允许的主体都可以投资建立高校,民办大学一般自负盈亏。而公办大学主要是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资助创立维持的大学,不需要自负盈亏。二、民办高校教师易被侵犯的权益
(一)社会保障方面
民办与公办高校教师的不平等,突出表现在社会保障及退休后的待遇上。一直以来,民办高校绝大多数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国公办高校执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尽管国务院已出台关于将企事业单位社保实现并轨的政策,但到目前为止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教师的社保政策并未完全接轨。
(二)民办高校教师评职称通道不顺畅
与同类、同级别的公办高校不同,大多数民办高校没有自己的职称评定委员会,教师的职称评定要么是委托公办高校的评审委员会,要么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一个专门针对民办高校的职称评定委员会来评审。由于民办高校教师在职称评定上被区别对待,名额有限,与公办高校相比,职称评定通道极不通畅,困难重重。
(三)民办高校教师的工资、补贴普遍较低
民办高校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费积累,基本没有国家财政的支持和社会捐助。由于近年来民办高校普遍生源不足,导致收入下降,不少生源一般、效益一般的学校,用于教师的薪酬都难以保障。
一般情况下如果老师职称变化,工资待遇也应该随之变化,但是民办高校承诺的增资待遇一直没有实现,或者回避工资应该随职称变化的问题,导致很多老师对评定职称没有多大兴趣。
(四)提升机会少
由于民办高校把利益放在首位,导致民办高校不会对教师的提升花太多的精力,而且为了防止教师提升自己后到更好的地方,民办高校不允许老师考博,更不用说出国培训。有的高校虽然允许老师考博,但是在高校教師读博期间不给予任何补贴,而大部分老师都上有老,下有小,如果自己去读博,可能会导致老师没有了收入,这样也会影响家里的经济来源,所以很多老师虽有提高自己的想法,但是由于现实的原因,而放弃提升自己的机会。有的高校提出可以送老师出国交流深造,但是一直没有落到实处,就好像给老师们画一个饼,但是就是一直不分,使老师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慢慢磨损意志,有的受不了就直接辞职了,有的就只能期期艾艾的坚持自己的工作,没有目标没有方向。而老师的教学热情受到影响后也会影响到对学生的教育,而学生和家长的口碑就会影响到学校的声誉,最终导致高校招生困难,高校招生困难,反过来学校就会把招生压力放在教师头上,教师除了教学还要操心招生,就业等问题,这样会越来越使教师丧失激情,导致恶性循环。三、民办高校教师权益被侵犯的原因分析
(一)民办高校教师维权意识差
民办高校教师一般的宗旨就是求工作的安稳,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忍气吞声,不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己出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可能被高校辞退,而且能够担任高校教师的人起码是研究生毕业,研究生毕业差不多都是接近30岁的人,这个时候如果被辞退很可能就不好找工作。也可能怕以后工作、评职称、教学等更方面会收到阻碍,所以老师们可能都会选择忍受。甚至有的家庭背景比较好的老师,并不在乎工资,他们如果说对于工资没有什么要求,觉得眼前这个工资还可以,这样也会影响高层的判断。
(二)民办高校以利益为中心
因为民办高校都是社会力量投资办学,需要自负盈亏,这个时候民办高校为了维持自身的利益,很可能就会压榨老师,比如在工资方面的克扣,在课时方面的克扣,不出钱为老师提升专业素质进行培训等情况出现。另外,高校决策很可能是董事会,而董事会的成员很可能是不懂教学不懂老师的外行人员,这样也可能导致董事决策不会考虑老师的权益,以企业的方式管理员工。如果教师体验感差也会影响高校教师人才的流失。
(三)法律对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的缺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但是法律对于工资补贴、社会保障、退休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导致现实生活中民办老师与公办老师在很多方面都有差距。四、保障民办高校教师人权的措施
(一)提高民办高校教师维权意识
民办高校教师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积极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像我也是一名民办高校老师,我们所有新进老师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抱团取暖的方式,一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虽然部分利益未实现,但是部分利益得到了提高,这样也是一种合法的维权方式。有的时候教育局会下来巡查,征询老师们的意见和建议,这个时候老师们应该提出自己的合理需求,不要因为各方面的压力而对自己的问题闭口不谈。
(二)提高民办高校教师待遇
要区别民办与公办的区别,首先明确一下待遇的组成,公办高校教师待遇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每月到手的工资;(2)年终绩效考核奖;(3)住房公积金;(4)住房提租补贴;(5)社保缴纳基数。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教师薪酬比较:(1)到手工资多数情况比公办少,有少部分会和公办看上去差不多;(2)公办高校的年终绩效考核算法是参照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民办高校不是事业单位,所以不存在参照这种管理办法,基本上年底的奖金是比公办的少;(3)五险一金按照最低标准交,所以很少;(4)住房提租补贴没有;(5)五险一金按照最低标准交。
所以要平衡公办高校教师与民办高校教师的待遇问题,一是民办高校教师每月的工资应该提高到与公办高校一致;二是完善民办高校教师年终绩效考核制度,例如合理安排绩效考核项目,比如课时量加分基数、教学评价加分项目、科研占加分项、比赛加分项目,做到既可以公平评价教师的表现,又可以促进教师搞好教学和科研的积极性;三是提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纳标准一般是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而很多民办高校缴纳的比例可能就是按照最低标准。而公办高校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可能达到最高标准12%,如果同样是5000元的工资,则民办高校教师月住房公积金把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加一起来,差不多500元,而公办的达到1200元,一年差距达8400元。所以要提高民办高校教师的公积金待遇,因为公积金可以解决民办高校教师住房问题,还可以在退休时提出来作为养老金;四是增加住房提租补贴,很多民办高校没有这一项;五是提高社保缴纳基数,公办高校教师的社保缴纳基数一般参照的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标准,而民办高校教师的社保缴纳基础一般是参照最低标准,主要体现在退休待遇方面,公办教师退休后一个月可能达到4000-5000元,而民办教师退休可能只有1000-3000元,这也是导致民办教师流向公办高校的原因,所以应该减少这方面的差距。
(三)完善民办高校教师职称评定
根据《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这样民办高校就有资格自己来评定职称,但是里面也衍生出一些问题,比如民办高校的职称评定很可能不会得到公办高校的认可,如果民办老师流向公办高校,很可能就要放弃自己辛苦评定的职称,从基层重新做起,为解决这一问题民办高校职称评定后应当在省教育厅备案,不论民办高校教师到哪里,这个职称是可行的。再比如有的民办高校为了减少开支,对于副教授以上级别的评定可能就卡的比較严,因为职称上去了,同样待遇也会提高,这样就增加了高校的支出,解决这一问题从思想上要转变高校短期利益的想法,要让民办高校明白提高教师水平,促使教师学习进取,才能为学校创造好的名声,另外从政策上要进行规定合格的民办高校应该有多少转职博士、副教授或者教授,促使高校不得不进行职称评定。
(四)增加培训机会
为了提升民办高校教师的水平,应该定期或者分批次对教师进行培训。一是课程思政的培训,因为现在国家积极推行课程思政,因为思想会影响一个人能不能把国家、社会放在首位,能不能不触犯法律,能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等问题,所以思政教育不仅仅是思政课的任务,更是所有任课老师的职责。但是什么是课程思政,怎样做好课程思政,教师们可能都不是特别清楚,所以要对全体教师培训,而不是针对部分人;二是专业课培训,一个学生能不能学到有用的专业知识,以及能不能把理论应用于实践,关键因素在于教师,所以作为专业老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当然除了老师自己进行提高学习外,学校能不能支持专业老师进行专业课程的培训,以及支持出去交流的机会至关重要;三是前瞻性思维的培训,科教可以兴国,但是教育必须跟上时代步伐,甚至是说具有远见思想,才能真正的兴国,所以老师们不能守着自己的课本,因循守旧的教学,十年还是一个教学计划一个教案一个大纲的思维,要不断更新思维,积极进取,除了教师自己不断思考以外,当然学校的支持也是非常重要的,学校要先接受新的思想,然后给老师们进行培训,这样才能激发老师的创造性思维。
只有满足老师的需求,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留住人才,才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师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