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扬 李欣 陈露
关键词马克思正义思想 理论硬核 复合结构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期公平正义问题的凸显,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已经成为当前学术界讨论的焦点;而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结构究竟是什么,则构成了研究焦点中的焦点。
一、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研究焦点
为什么结构问题成为了马克思正义思想这一论域中的焦点呢?“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恩格斯对马克思的这一明确评价,给出了问题的答案。作为革命家的马克思,既要始终坚守人类解放的终极理想,又要适时调整实施革命的具体策略。体现在正义问题上,就表现为马克思既设定了基于新世界观的、具有统摄地位的正义思想“理论硬核”,又赋予这一新型正义思想能够辩证分析各种复杂、实际问题的复合结构。
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美分析学派的马克思主义者或者抓住马克思在某种情境中“对正义的拒斥”个别词句,或者抓住马克思在某种情境中“对正义的认同”个别词句,在两个相反的方向上解读了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塔克首先提出:马克思的目标不是争取分配公正,他反对拉萨尔等人鼓吹的公平分配。伍德赞同并更加详细地论证了这一点,从而形成了“马克思反对正义”的“塔克砸德命题”。针对该命题,胡萨米反对到:“马克思……运用无产阶级的正义标准批判资本主义的分配活动是有效的。”柯亨、汉考克、尼尔森等人持同样看法。我们认为,这两大学说阵营尽管在观点的形式上来看相互对峙,但却同属于一种认知范式——对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单维度理解、非复合结构理解。就塔克—伍德阵营来说,只是从法权维度阐发了马克思对小资产阶级“分配公平”口号的揭露;就胡萨米-柯亨阵营来说,只是从道德维度阐发了马克思对无产阶级“分配公正”要求的维护。二者都“对”,同时又都“错”,因为他们囿于学院哲学的抽象同一性,不能理解革命家马克思的综合策略。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理论界的马克思正义思想研究不断升温。2010年以来,马克思正义思想研究专题论文著作的发表出现爆炸式增长,而其共同特点就是力图突破前述单维度理解,从而还原马克思正义思想具有复合结构的本来面目。例如,赵甲明认为“马克思……实现了正义理论的人性维度和阶级维度的统一,沟通了政治哲学中的规范性和事实性之间的张力”;王晓升认为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包括分配公平、消灭阶级、保证尊严、个性自由四个方面的内容,等等。我们认为,2010年以来我国理论界所形成的马克思正义思想复合结构阐释模式,契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因此是对英美学界阐释模式的扬弃;与此同时,我国学者的多维阐释也存在着“零散拾取”的不足,未能以一条清晰的红线贯穿其中,未能将马克思复杂的、甚至看似冲突的多种正义表述有机地整合。
二、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理论硬核
那么,能够将马克思在《资本论》(前述“马克思反对正义”观点持有者,和“马克思具有规范性与事实性双维正义思想”观点持有者的主要文本依据)《国际工人协会章程》(前述“马克思赞成正义”观点持有者,和马克思具有多维正义思想观点持有者的主要文本依据)《哥达纲领批判》等多部著作中所提出的正义命题整合成有机体的灵魂、红线、理论硬核,究竟是什么呢?本文认为,它应当是、必然是马克思主义的宏旨本身——人类解放。
马克思主义新世界观与传统理性哲学根本不同,后者只是在抽象思辨的概念圈子里打转,前者则诉诸于对现实生活的历史科学考察,从而指向人类解放的崭新主题。人类解放承诺与历史上某个个人、集团、民族的孤立解放不同,它是指在整个人类社会范围内消除剥削与压迫,全体人类成员摆脱异化状态而成为自身的主人,其内涵集中表现为《共产党宣言》所描述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一思想维度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来阐述人与人之间的理想关系,是科学社会主义最高目标视野中的正义所指,是启蒙各国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反抗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压迫的思想利器。
指认人类解放(承诺)是马克思正义思想的理论硬核,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奋斗目标定位为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在当代中国,马克思正义思想的人类解放理论硬核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彰显其重大价值。中国共产党所始终坚持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忠实继承并积极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人民主体思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设定及其实践,构成了人类解放承诺的民族化、具体化;从重物轻人的传统发展观向“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再向包含“协调”与“共享”在内的五大发展理念的跃迁,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从发展思想方面对人类解放承诺的时代推进。
三、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复合结构
围绕上述“人类解放(承诺)”这一理论硬核,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形成了包含人类历史评判方法、资本主义评判方法和工人运动思想方法三大基本维度的复合结构。厘清这一复合结构,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首先,由人类解放这一宏旨所决定,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形成了其革命性的历史评判方法之维——生产力标准。对人类解放的追寻不可能脱离物质生产活动,由此就引出马克思恩格斯正义观的生产力标准。判断各种历史现象的“善”“恶”美“丑”“是”“非”“进步”“反动”等等,不能从某种抽象的宗教、伦理、道德、情感教义出发,而必须从生产力发展这一宏观尺度出發。这是超越微观人际平等小尺度的、放眼“大写的人”的宏观尺度,强调物质资料生产之于人类解放的根本意义。《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人的尊严、自由全都无从谈起。由物质生活的生产规律所决定,片面性构成了历史发展的一般形式,特定社会形态的文明演进往往都要经历从非均衡发展向均衡发展接近的过程。现实告诉我们,不仅以往各阶级社会遵循着这种严酷的发展历程,而且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新中国,也必须经历一个从非均衡发展走向相对均衡的历程。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发展理念,正是立足于唯物史观的生产力标准和人民群众的公平诉求而不断发展完善。
其次,生产力原则又具体演绎为马克思正义思想的资本主义评判方法之维。马克思正义思想的本质是革命理论,包含着原则性与策略性、理想性与现实性的有机统一,进而为资本主义社会复杂结构的辩证分析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前述英美分析派学者之所以在解读马克思正义思想内容的问题上出现对峙的观点,近年来我国理论界之所以出现多种多样的解读思路,都导源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复杂评判。在法权的意义上、流通的环节上,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一种以“平等”为人际原则的“正义”社会样态。如马克思在《资本论》手稿中写到:“只要考察的是商品交换的形式规定,那么个人之间就绝没有任何差别……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在社会职能上是平等的。”但是,在时间的意义上、生产的环节上,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制度则表现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剥削关系的新型延续,虽具有抽象平等外观,但实质不平等。总之,从价值规律、进而将价值规律法律化制度化的角度看来,雇主与工人之间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这就必然得出平等的结论——这个意义上的“公平”乃是马克思反对的对象。例如,杜林等人将正义范畴永叵化,将之幻想成人类普遍的先天权力。每当马克思面对这个意义上的正义、公平范畴时,无不报以犀利的嘲讽与严厉的拒斥。
再次,与资本主义社会评判方法相对应,马克思的正义思想又形成了工人运动思想方法維度。其中,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社会主义阶段)的按劳分配正义思想尤为重要。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还达不到按需分配的要求,消费资料的分配就只能按照“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进行。与历史上的各种剥削制度相比,按劳分配具有极大的优越性,更好地体现了公平的价值向度。不过,这种受限于物质生产发展程度的正义策略,在形式平等的前提下同样包含着劳动者之间因出身、性别等原因而造成的事实不平等。按劳分配制度是马克思恩格斯制定的贴合实际的过渡性正义策略;不仅这一策略本身,而且这一策略所体现的求真务实精神,同样成为中国共产党根据实际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智慧源泉。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由此就超越了《哥达纲领批判》“所得比例相同”的传统按劳分配观念,把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怀帮助作为当前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复合结构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其所蕴含着的多重思想维度,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实践中必将焕发出历久弥新的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