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散文《落花生》作为近代中国著名作家许地山先生的代表作,出版后就立即受到了来自文坛的广泛关注,同时也是中国散文中的经典之经典。散文《落花生》内容看似虽简单,但为读者营造了一个奇妙的境界,展现了作者犀利的视野和独到的见解。因此,这篇散文的英译看似简单,但事实并非如此。散文翻译应充分体现原文的信息,实现与原文相似的功能,体现散文的文体特征、意义完整以及语言流畅真实。本文将从词汇、句法、语体等方面对张培基和刘世聪的《落花生》英译本进行了比较分析,并选取了其中的一些段落进行对比分析。
关键词:《落花生》;赏析;散文翻译
散文是文学中常见的一门学科。它的主要特点是语言优美,令人难忘。散文的特点十分真实,给人一种非做作的特点,因此是读者最舒适的阅读选择。散文题材广泛,写作方法多样,结构自由而集中,层次分明,语言生动,充满欢乐,真诚。汉文英译时,要充分再现原文信息,实现与原文相似的功能,体现散文的文体特征,使译文的意义完整,语言流畅真实。一篇优美的散文,不仅文体新颖,语言优美,而且句子结构灵活,形式不相干,对近现代文学必将产生重大影响。本文试图通过对《落花生》两个译本的赏析,对词汇、语体与句法探讨汉语散文英译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目的论概述
目的论最早由德国功能翻译学家汉斯·威尔默提出,这位学者从翻译行为的目的性出发,对其进行总结和扩展的一种翻译理论。其核心是目的是整个翻译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对于翻译行为而言,该理论认为翻译行为是一种具有文化和交际特征的跨文化交际行为,因此翻译活动的标准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目的论的主要原则是目的性原则,目的原则决定了翻译的质量。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的目的包括译者的目的与交际的目的。译者的目的主要是传递信息,交际目的由翻译活动的委托者决定。目的论原则强调翻译应该可以在译入语文化和情境当中,按照译文读者所习惯的方式发生其作用。尽管目的论赋予了译者很大的权力去修改译文,甚至改动文中的一些字眼以求通顺与完美,但是与此同时,译者也一定要忠诚,即对原文进行修改也意味着担负一定的责任,我所做的这些改变应该是有依据的,而不是天马行空地想象出来的。译者要时刻记得自己的使命,是一个语言传递者,而不是对文章进行修改。在实际翻译的时候,译者首先应该理解原文所说的内容并且知道如何将其进行转换,而后便要将读者、作者等因素考虑在内,翻译出符合多方要求的译文。《落花生》是著名散文家许地山长期以来的散文杰作,深受读者好评。作者的笔触清新自然,用朴素、质朴、生动的语言讲述了一个童年生活的小故事。虽然是生活中简单朴素的话语,但反映作者的价值观却具有教育意义,教导每一个中国人做一个真正有才华、有实际学识、对社会和国家有用的人。所以在英译过程中,译者首先要了解中国的文化,充分理解体会散文中的细节,在自己理解的基础上对原文進行揣摩和加工,最后将其转化成通俗易懂的英文版本。这种翻译过程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过程,目的是将作品中发生的故事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内涵摆在读者面前,但由于中英文两种语言存在很多差异,如果直接照译,外国读者只能读懂词句,却不懂其深意,则造成翻译失误则翻译的目的也达不到。所以译者应明确翻译的目的,并依照翻译的具体目的来决定应该采取直译还是意译,或者介于直译与意译之间的翻译策略。
二、目的论视角下译文的对比分析
文字是构成文本的基础,它也是译者理解原文、产生译文的根本所在。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一般应考虑目的语读者是否容易理解和接受作者在自身文化背景下所传达的信息和情感。因此,在实际翻译中,根据目的语读者的文化语言背景,恰当地选择合适的词汇是非常重要的。
(一)词汇的对比分析
散文是意境深厚,语言简洁但优美。原文想表达的思想感情看似浅薄,实际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因此,在翻译时要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打动读者,充分体现原文信息,这样才能更好地展现原文的风采。在翻译时,译者不仅要注意原文的语言特征,同时也要尽量地选择符合译入语语言习惯的词语,既保持了原文的特征,也要传递原文的内涵。
原文:我们屋后有半亩隙地。
张译:Behind our house there lay half a mu of vacant land.
刘译:At the back of our house there was half a mu of unused land。
亩是中国市制土地面积单位,一亩等于六十平方丈,十五亩等于一公顷。在张培基和刘士聪的译文中,两者都用了汉语拼音“mu”,而没有将这个词译为适合英语的合适用法。当然, 可以换算成公顷,即“acre” 。用这种方法来将“亩”表达清楚。但是,在双方的译文中,都没有采用这种方法,采用直译的方法,其目的是将汉语的特点传递给英文读者,使英语读者更好了解中国语言的特点。但是,采用直译的方法固然可取,不过如果能够对其进行详细解释,即在英译词的后面进行解释,从而会让英语读者更加清楚译文,消除理解的困难,不会对原文产生歧义。在张培基的译文中, 使用了“lay”,而在刘士聪的译文中,使用了“was”. “There be”的意思为“有”。 “lay”的意思有“铺放,放置”的意思。使用“lay”表明“半亩隙地”是“放在那,铺在那”,比使用“there be”句式更加形象。
原文:我们几个姊弟和几个小丫头都很喜欢…
张译:That exhilarated us children and our servant girls as well.
刘译:At that my brother, sister and I were all delighted and so were the young housemaids.
在两者的译文中,对“小丫头”的翻译各不同。在张培基的译文里,翻译成“servant girl”,而在刘士聪的译文中,翻译成“young housemaid”. “丫头,丫鬟”一般都是指“奴婢,婢女”,是古时王宫里的女奴仆,侍奉皇上或皇后等人,带有被奴役的字眼。在作者当时身处的环境里,也许仍然有雇佣,甚至购买女性作为奴仆的习惯。而“housemaid”的意思更多是指“女佣”,地位也许比“女仆”高。因此,这里使用“housemaid”并不能准确表达出受人操纵的感觉,并且,使用“housemaid”会让外国读者对当时中国的社会现状产生误解。
原文:我说:“无论何等人都可以用贱价买它来吃;都喜欢吃。这就是它的好处。
张译:“Peanuts are so cheap,” said I,“that anyone can afford to eat them. Peanuts are everyones favorite. That is why we call peanuts good.”
刘译:“It is can afford it and everyone e inexpensive.” I said with confidence.“Almost everyone enjoys eating it. I think this what it is good for.”
在民国时期,贫富差距大,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还有一些残留的旧时思想,比如见面行叩头礼。尽管当时的民国政府明确严禁它,但是在人们心里仍然根深蒂固。在民国,人们心里都一把称,由于清政府的腐朽统治,社会阶级根深蒂固,人们思想观念也根深蒂固,认为自己的地位已经注定。或者简单地说,就是社会高层与社会底层的区别。在这里,两位译者都将“何等人”翻译地比较模糊,没有表达出原文的真实感觉。因此,此处如果将其翻译地更加详细,比如“people of different social strata”,这会更好地反映出文章反映的年代,也可以让英文读者对民国时期的中國有正确的了解。
贱价意思是犹低价,亦作“ 贱贾 ”。《史记》:“田畜人争取贱贾, 任氏独取贵善。”在以上文字描述中,我们都可以看出贱价的具体含义。因此,“cheap”的不仅指价格低,也可以指质量低下,或者带有贬义的意思。张培基译文中,使用了“cheap”,比较贴近实际。而刘士聪使用的是“inexpensive”,这里仅仅指的是便宜,价格便宜,没有“cheap”意思更贴近原文。
(二)语体的对比分析
语体是决定一篇文章风格的标尺。它可以分为口语和书面语。主要区别在于用词和句型。在《落花生》篇文章中,几个角色对话内容拥有十分的口语特点,因此如何能够很好地翻译该篇文章的口语特点是非常重要的。例:
原文:我们几姊弟和几个小丫头都很喜欢。
刘译:At that my brother,sister and I were all delighted and so were the young housemaids.
张译:That exhilarated us children and our servant girls as well.
单词“exhilarate”:Make somebody feel very happy and excited. “delight”:a feeling of great pleasure or something that gives you great pleasure.两者的意思虽然相近,但是,这里不应该只是高兴,快乐,更多的兴奋,跃跃欲试的感觉。因为这些孩子年龄不打,对很多事物充满好奇之心。在成人看来,种花生是一件日常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但在孩子看来,却是一种探索,一种难忘的回忆,因为除了高兴,还有兴奋的成分,使用“exhilarate”更能突出口语特点。
在关于“喜欢”的翻译中,刘用了一个简单明了的形容词“delighted”,而张用了一个相对少见的词“exhilarate”。由于这篇散文具有很强的口语化色彩,从语体的一致性来看,刘的译文要优于原文。同样,在句子结构上,刘使用了一种倒排的句子结构,这种结构严谨而正式,不符合口语文体的特点。张的译文中也用过,但是在感情色彩上似乎有点勉强。事实上,去掉它后,可以表达小女孩的兴奋以及他人的感受。
(三)句法的对比分析
散文具有“形散神不散”的特点。这一特点体现在汉语句法结构的无序性和松散性上。另一方面,英语注重句法结构的逻辑性和严密性。因此,在翻译过程中,应采用相应的翻译方法,适当调整句法结构,使英语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例:
原文:买种的买种,动土的动土,灌园的灌园。
张译:…and soon we started buying seeds,ploughing the land andwatering the plants.
刘译: And then some went to buy seeds,some began to dig up theground and others watered it ……
在中国近现代的文章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种特色的排比句。原文这句话使用排比句的特点是尽管言简意赅,但是生动地向读者展示了孩子们在为花生种植忙碌的情景,其语言节奏轻快,令人愉快。在张的译文中,利用了动名词的形式,使用这种形式生动形象地描述了孩子们对花生成熟的那种渴望以及付出汗水的情景,让读者能够感到文中角色的生动活泼。与此同时,把三个 “有的”只用“we”一并代替,这种用法较像中文口语化的特征,即节奏明快、生动活泼。而刘使用的是一般过去式,尽管形式上实现了对等,但在语言的传达效果上,让人无法感受到原文那种口语般的语言。刘把三句话的主语 “有的”翻译为 “some,some,others”,从句法的结构上来看,这一用法非常忠实于原文,而且也起到了很好的排比作用,但如果从句子内在逻辑分析,这种用法会让英语读者误认为三个动作同时进行,三个动作的执行者分别为不同的人。但实际上,原文中描述的也许只是同一个人分别参与了三个不同的动作,因此将最后一个others改为 some 会更加贴切,因为无论从修辞手法、句子的连贯度还是从逻辑上都更加忠实于原文。
此外,在这里,“动土”在这里的意思更像犁地,耕地。耕地的意思是在一片土地上进行农作物耕种前的准备工作,并不只是简单的刨地等。张培基将此译为“plough the land”,而刘士聪将其译为“dig the ground”.“plough”:A large piece of farming equipment with one or several curved blades,pulled by a tractor or by animals. It is used for digging and turning over soil,especially before seeds are planted. 在此释义中,包括了播种前的一切工作,包括“dig”刨地。因此,这里译为“dig the ground” 并不合适,不符合原文的内容。
三、结语
翻譯不单单是两种不同语言之间的直接转换,更是包含了很多因素,而且是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通过散文的翻译我们就能看其中的奥妙。 译者在翻译的时候需要克服语言引起的困难,要勇敢积极地面对这种差异,使用翻译策略去弥补语言带来的缺陷,这样才能达到最好的翻译效果。 本文通过对散文《落花生》的英译本进行比较分析,让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英语和汉语中语法的应用和翻译中折射出某种文化背景下的文化特征,同时也有利于大家充分理解在文学著作中使用的语句的结构特征,为读者对英语和汉语的学习与研究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本篇文章中仅选取原文一些例子进行对比分析。在上述的例子中,我们只讨论了翻译目的论对散文翻译具有什么样指导的可能性。由于有限的空间以及材料不足,对比分析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根据有限的散文翻译的例子,研究的问题是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希望各位读者给予批评和纠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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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冯庆华,穆雷.英汉翻译基础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3]陈青.A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Two English Versions of Teahouse.《茶馆》两种英译本对比研究[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3.
[4]Mundy Jeremy.Introducing Translation Studies:Theories and Applications[M].London:Longman,1983.
[5]李明.翻译批评与赏析[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
作者简介:
徐浩(1995-),汉族,河南商丘人,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英语口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