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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幼女,该当何罪?

家长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学术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名妆网 法律咨询 聚返吧 英语巴士网 伯小乐 网商动力

性侵幼女,该当何罪?

问:我村村民杜某两年间以威胁、利诱等手段,先后强奸、猥亵本村少女7人,情节十分严重。受害者最小的仅9岁,最大的16岁,受害后多人辍学,两人出现精神障碍。事发后,杜某被捕,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村民群情激憤,要求判杜某死刑。有人说,以杜某所犯罪行,顶多判10年。请问,性侵幼女,情节严重,真的罪不该死吗?

赵奇志(湖南某县)

律师意见: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杜某以威胁、利诱等手段强奸少女,无疑构成强奸罪;其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应从重处罚;其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达7人,符合从重条件,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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