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霞
素材反观 “死心眼”的英国警方这样做,是出于对法律的尊重,在他们的天平上,维护司法公正的价值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反观我们国内,相关部门是否可以将丢失手机之类的所谓“小事情”,也能够像英国人这样“小题大做”呢?也许,这才是值得我们反思和学习的地方。
2013年1月16日,曾在英国留学的董女士,匆匆背起行囊来到机场,准备从中国启程赶往英国莱斯特皇家法院,她要在一场庭审中,指认犯罪嫌疑人。
原来,早在几年前,董女士到英国拉夫堡大学攻读研究生学业。一天,她发现自己购买不久的iPhone4手机不见了,这时,同学提醒她报警。但董女士觉得为一部小手机惊动警察似乎不值,可经不住同学的劝说,她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报了警。没想到的是,仅10分钟,就来了两位英国警察。他们仔细勘查现场,查看购买手机的发票,核实它的型号和价格,并录下口供。
不久,董女士接到警方电话,说丢失的手机已在另一个城市谢菲尔德的二手市场找到,并抓住了犯罪嫌疑人。警察告诉她,按相关法律程序,手机没办法立刻归还,只有在盗窃案审判后才能还给她,还说将来庭审时很可能需要她出庭指认犯罪嫌疑人。
后来,董女士学业结束回国。转眼,时间又过了大半年。一天,董女士接到英国警方的邮件通知,他们说,手机盗窃案将于2013年1月16日在莱斯特皇家法院开庭,希望她届时能够出庭,至于此行所需要的费用,将由警方负责解决。于是,董女士才有了这一次特殊的旅程。出发前,她早算过一笔账,此次去英国,来回的飞机票钱和食宿费,需要花费人民币10000元左右,而她丢失的手机折合人民币才3000元左右。endpri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