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前,徐悲鸿的作品已盛名远播,价格不菲。不过,徐悲鸿为人淡泊名利,一般不轻易卖画,于是,徐悲鸿画作的价格节节攀升,引得一些不法之徒动了心思。
其时,南京道署街一裱画店里,挂出不少署名“悲鸿”的“奔马”“八骏图”及水墨花鸟画,售价、行情甚旺。后经徐悲鸿妻子蒋碧薇多方打听,终于弄清楚,这些假画的伪造者是一个名叫任仲年的小青年。
任仲年虽年仅19岁,却练就一手模仿当代名画的绝技,不论山水、人物、花鸟,均达到乱真的水平,并以此牟取暴利。
徐悲鸿遂由蒋碧薇出面,一纸诉状将任仲年告上法庭,双方对簿公堂。
但令徐悲鸿夫妇啼笑皆非的是,官司一直打到省高等法院第五分院,法庭竟然宣告任仲年无罪。一方面,民国法学界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没有任何相关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任仲年的父亲多方活动,打通了法院的“关节”。因此,徐悲鸿败诉也就在预料之中了。
任仲年在法庭上,也振振有词地狡辩道:“画上署名悲鸿,难道就不许我叫任悲鸿吗?”一下子“你也悲鸿,我也悲鸿”成为当时的流行语。
打油诗人黄甘草因此还在《南京晚报》撰诗云:“你悲鸿我也悲鸿,任氏徐家各不同。子曰后生诚可畏,居然真个有神通!”诗前还有短文说:“任仲年从此大可正式命名任悲鸿矣!前程无限,好自努力,寡人有厚望焉。”
(摘编自《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