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樱洁
摘 要: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达59.6%。基于互联网为传播载体的网络视听产业是当今最有影响力的文化产业之一,也是当前学界研究的前沿问题。网络视听产业现今的发展特点可概括为“实践先行与理论滞后”,且学界与业界对于概念与业态范围的判定暂不明晰,但仍可从广义上对网络视听产业及业态范围上进行界定。
关键词:网络视听;规制;演变
自1996年12月,央视国际网络的前身“中央电视台国际互联网站”成立至今,中国网络视听产业发展已有20余年。网络视听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在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下日新月异,其自身的边界也因媒介形态的不断更新而不断拓展。在资本运作、市场调节、受众参与的复杂交织与相互影响下,网络视听产业也在变迁中逐渐摸索与调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普及率达59.6%。[1]随着互联网使用规模的扩大,网络视听产业必将迎来新的高峰。
1 实践先行
2018年6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了《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公报显示:“2017年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收入142.98亿元。全国网络视听节目自制专业栏目存量1441万小时,用户生产节目存量8.3亿个。网络视听节目播放总量达16332亿次。”[2]商业模式的成熟与市场规模的扩大得益于网络视听产业在内容与技术上的双轮驱动。网络视听产业在内容上主要表现为新兴媒介形态的不断出现与内容跨界联动,在技术上主要表现为移动终端的崛起。网络视听产业使得媒介与技术在市场生态下达到了真正的融合,不断创造出新的商业模式与传播渠道。网络剧、网络大电影、网络综艺等节目形态不断涌现,丰富了大众的视听娱乐形态,短视频、网络直播、知识付费等产业新业态也一度成为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新航向。未来科技驱动必将成为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节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区块链等新技术的蓄势待发必将使全球实现从“人人互联”到“万物互联”的转变。网络视听产业在内容上的另一特点是内容的跨界联动、融会互通。例如,爱奇艺、优酷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签署协议,分别在技术、内容、渠道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网络视听产业不仅在传播平台上实现了业务融合,也不断寻求内容表达的新形态,影游联动、衍生品开发、漫画改编电影等纵向泛娱乐文化基因也是互联网视听产业布局的战略体现。
网络视听产業在技术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移动终端的崛起,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全年新增网民5653万。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8.17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6%。从产业方面来看,网络视听产业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动能。“2012—2017年,在线市场规模从约90亿元增长到952.3亿元,年均增幅超过50%。”[3]移动互联时代,网络视听产业能够形成新兴业态与网络条件的完备密不可分,碎片化的时间大大抢占了用户网络视听内容的使用时间,移动终端为用户获取视听内容提供了便捷,也越来越成为用户获取视听内容的主要渠道。
2 理论滞后
当前,全球信息技术创新高度活跃,网络视听也进一步向网络化、智能化、数据化阶段发展。网络的发展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党的十九大也为网络视听的发展指出了前进的方向。[4]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加快,国内越来越多的学者对“文化产业”“传媒文化”“影视产业”等方面的话题进行广泛讨论。但对于“网络视听产业”的探索不多,且不够深入。学界对于网络视听产业的理论层面研究多集中在“发展态势”“内容创作”“政策分析”3个方面,且多以具体的媒介样态作为分析对象。常秀芹在《网络视听新媒体产业融合发展研究》一文中对网络视听新媒体产业融合发展路径作出了分析,并指出网络视听新媒体融合发展必然需要在重塑产业格局、发展新动能、加大人力与资金投入方面作出努力;彭锦在《以制度护航 开创中国网络视听新局面》一文中对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对政策中透露的趋势进行了预判;靳戈在《中国网络视频规制的现状、特征与方向》一文中则以网络视频为着力点对网络视频规制加以精读。国内已出版的有关网络视听的书籍数量较少,可划分为“发展报告”与“解读分析”两类。《路径与抉择:主流电视媒体网络视听信息发展战略》一书是以主流电视媒体网站的发展作为分析对象,对其传播现状、改进策略、规范路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网络视听蓝皮书》《视听新媒体蓝皮书》等则以发展报告的形式对每一年度的行业发展相关数据、政策法规、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此外,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艾瑞咨询发布的《2017年度数据发布集合报告》等研究报告因时效性强、传播广泛,更具有参考价值。
中国网络视听产业的发展特点可以归纳为实践先行与理论滞后,国内的网络视听产业在内容与技术上都成为行业内的新风口,业态的不断创新与边界的急剧拓展产生理论研究的更新速度追赶产业发展的问题。唯有廓清网络视听产业的研究现状与业态范围,方能对网络视听产业的变迁与发展作出合理的判定。
3 网络视听产业概念及业态的界定
从目前的学界研究成果与业界发布的报告来看,有关网络视听的概念界定暂不明晰,学界对相似概念使用混淆,视听新媒体、网络视听行业等相似概念较多,且没有明确的判定标准与业态范围的划分。网络视听是不断发展的新兴业态,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必将随着业态的不断更新而拓展,概念的演变也具有层次性、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2003年1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15号令)将视听节目定义为“在表现形式上类同于广播电视节目或电影片,由可持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节目”。[5]于2004年6月通过,沿用至今的第39号令中将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定义为利用摄影机、摄像机、录音机和其他视音频摄制设备拍摄、录制的,由可连续运动的图像或可连续收听的声音组成的视音频节目。
2007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定义为“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的活动”。杨虹磊在《中国主流媒体网络视听节目研究》一文中也以此规定作为网络视听的概念定义的来源。[6]
网络视听产业的业务分类也随着移动互联、网络的快速发展而不断丰富。2010年3月1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于业务划分为四大类;2017年3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此前发行的分类目录作出了调整,对服务业务的表述更加准确,并对“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作出界定。《2013年中国视听新媒体发展报告》中将中国视听新媒体业态划分为互联网电视、公共视频载体、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移动互联网音视频、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中国互联网视听行业发展报告(2018)》中则对网络视听行业划分为网络剧、网络大电影、网络综艺、网络直播、网络短视频、网络音视频六大网生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从广义上来讲,网络视听产业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兴文化业态,其文化消费潜力与业态范围都在深耕与挖掘之中稳步前进,若以传播载体来划分,基于互联网的视听业务形态都属于网络视听业态的范围之内。
4 结语
网络视听产业是以生产基于互联网传播的视听文化产品为基础,是面向社会大众的公共文化产品。网络视听产业的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市场竞争与调节,还需要在顺应互联网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下,坚持传播主流价值观与树立正确的导向。对网络视听产业的规制也应具有先导思维,及时捕捉与回馈产业动态。对规则的制定与实施作出有前瞻性的预判,也是未来网络视听产业营造良好生态的重要发力点。
参考文献:
[1] 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DB/OL].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http://cnnic.cn/gywm/xwzx/rdxw/20172017_7056/201902/t20190228_70643.htm,2019-02-28.
[2] 2017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DB/O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http://www.gapp.gov.cn/sapprft/contents/6588/379318.shtml,2018-06-04.
[3] 2017年度數据发布集合报告[DB/OL].艾瑞咨询,https://www.iresearch.com.cn/Detail/report?id=3138&isfree=0,2018-02-02.
[4]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视听新媒体发展报告(2018) [M].北京: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2018:11.
[5] 张珊珊.我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商版权监管策略研究[D].北京大学,2010.
[6] 杨虹磊.中国主流媒体网络视听节目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