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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残疾军人应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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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残疾军人应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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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4日,有网友发布視频反映,吉林市退役残疾军人何某在乘坐大巴车时,不但被拒绝享有国家规定的“半价待遇”,还遭到乘务员辱骂。据何某介绍,他是六级伤残军人,1988年因伤退役。当何某与乘务员理论“这是伤残军人证”时,乘务员却反复说“不好使”,随后何某按正常票价购买了车票。在沟通过程中,何某还被对方辱骂“活不起就别活”“你要票?你看我像票不?”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5月7日,吉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吉林市发布处理措施: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客运企业对涉事乘务员进行教育、处罚;企业向当事人当面道歉。

【锐议热评】@《新京报》:关怀和尊重退役军人,理当是全体国民的共识,也是对保家卫国者该有的“报之以‘礼”。退役残疾军人享受半价购票优待,是基本的社会伦理,也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退役残疾军人半价乘车却被拒绝、被辱骂,从小处说,是不懂得尊重退役残疾军人的体现;从大的方面看,也很可能触碰了法律红线。权利就是权利,不容侵害与剥夺,毕竟,尊重退役残疾军人的正当权利,早该是常识。

【适用话题】常识 权利与义务 尊重 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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