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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人结婚”挑战限购令,赔了房款输了人生

“租人结婚”挑战限购令,赔了房款输了人生

邹家梅

楼市限购,是近年来最热的名词,也是人们最关注的一项政策。但是,对于一些没有购房资质又想买房的人来说,“办法”总比困难多。来自福建省三明市的李建斌和杨萍夫妇为了在厦门买房,听从中介的建议,想出了一个“曲线购房”的办法——先离婚再“租人结婚”。结果如何呢?2017年7月,随着李建斌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给出了一个明确的答案……

购房遭遇“限购令”,

听信中介“租人结婚”

2016年8月初,李建斌和杨萍夫妇就开始四处看房。眼见房价一天天见涨,孩子很快就要上小学了,夫妻俩都觉得买房的事不能再拖。

时年35岁的李建斌,福建三明人,2007年10月与比自己小三岁的老乡杨萍结婚。婚后不久,原先在厦门一家超市做主管的李建斌与同在超市做收银的杨萍双双辞职,在厦门经营起一家烟酒商行,并于2011年9月生下了儿子李子聪。

开始,夫妻俩都是租房居住,自从孩子出生后,杨萍就一直催着李建斌去买房。可李建斌却认为厦门房价偏高,他想再等等,看房价是否有所回落。然而,事与愿违,房价上涨速度远远超出李建斌的想象。直到2016年8月,在妻子杨萍的一再催促下,李建斌终于下定决心要买房。

2016年9月底,李建斌通过房产中介的肖海兵,在厦门国际山庄看中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考虑到筹集首付需要一点时间,李建斌在支付对方二万定金后,约定国庆节后双方正式签订购房合同。

然而,李建斌夫妇那份喜悦的心情,在心里没有停留几天,就遭到了沉重打击。2016年10月5日,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号称厦门史上最严的楼市“限购令”,且实施时间就是发布的当天,让购房者毫无回旋余地。“限购令”中有一条规定是,“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房”,这就意味着,他们失去了购房资格。

就在李建斌对在厦门买房感到绝望之际。2017年2月12日下午,突然接到中介肖海兵的电话,称他手上有套房子,位于厦门万达广场附近,户型不错,南北通透,110平米,价位也合理,更重要的是还有办法让他们获得购房资格。

原来,“限购令”出来,同样对房产中介业务带来冲击,肖海兵与同事商议对策,想出了一套钻空子的“应对”办法:让想买房的夫妻假离婚,把房产分割到一方,然后为没有房子的一方找个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假结婚,购房后再离婚。这种办法,只是多花几万元租个人“结婚”就可以了。此后不久,肖海兵与同事许辉合作,用这种办法,果然完成了一单业务。

2017年2月初,当初帮他们跟客户“假结婚”的刘松林完成了使命,重新恢复单身。肖海兵立刻就想到了李建斌夫妇。

一听能获得厦门购房资格,李建斌夫妇心动了,第二天就相约一块去看房。房子的户型不错,南北通透,地点和价位也让李建斌夫妇满意。但看房回来的路上,他们仍有些犹豫:“新闻上不是经常有假离婚最后变成真离婚的吗?到时出现这种情况,不把我一个好好的家给毁了。”

“那种假戏真做的夫妻肯定是有一方早有预谋,你们这么恩爱,怕什么。”肖海兵立刻给李建斌吃定心丸。更重要的是,正好自己同事手上有一个可以帮忙“结婚”的对象,只要给对方三四万元,马上就可以办。一旦错过,这种“结婚”对象就难找了。被肖海兵一鼓动,李建斌夫妇最终接受了这一方案。

费尽心机敌不过楼市新政,

夫妻购房再遭打击

2017年2月20日下午,李建斌夫妇就在肖海兵和许辉的安排下,在厦门南山路的一间茶楼里,见到了刘松林。时年32岁的刘松林,户籍在厦门湖里区,4年前与妻子离婚,孩子和房子都判给了前妻,他名下没有房产。与他结婚买房,不但不受楼市“限购令”影响,而且还算首套房,首付只要30%。

其实事情并不复杂,只要李建斌夫妇支付4万“好处费”给刘松林,其他事情刘松林都会配合他们做好。具体怎么操作,肖海兵所在的房产中介早有“操作流程”,那就是双方办理结婚前先签婚前财产协议,再签署一份书面协议确定“假结婚”后的财产归属:即刘松林将来离婚时净身出户,且购房成功后及时配合办理离婚手续。4万元“好处费”在结婚前支付3万,等离婚办完房产过户手续再支付余款。

从茶楼出来,肖海兵见李建斌夫妇还有些犹豫,忙劝慰说,刘松林那边会提前与他签订协议,白纸黑字没有什么好担心的。许辉也在一边附和。

被肖海兵与许辉一劝说,李建斌也觉得自己想得有点多了,夫妻俩不再犹豫。第二天,就在中介的见证下,支付二万元定金给房主潘志华。当天下午,李建斌夫妇连夜开车回三明老家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后的第五天,杨萍又在中介的见证下,与刘松林签订了协议,明确房屋还贷和将来离婚后的财产归属问题,并支付了刘松林的前期3万元“好处费”。随后两人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这边结婚登记,肖海兵那边的购房手续也加快进度,2017年3月9日,杨萍在“前夫”李建斌的陪同下,与出售房屋的潘志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房屋总价款382万,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5万元,一周内杨萍向潘志华支付购房首付款110万元,余款267万元,杨萍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双方合同签订后90日内过户,同时还写入违约责任:违约方将支付对方购房总价的20%违约金。

杨萍按时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网签也顺利通过。就在李建斌夫妇在等待银行办理房贷审批之际,2017年3月25日,厦门再出楼市限购新政,而这一次限购更加严格,其中一条“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

2017年4月16日,杨萍接到银行通知,由于她“丈夫”刘松林转让住房不到3年,不符合购房要求,贷款审批没有通过。原来,几个月前,刘松林帮许辉的客户办过“结婚”,年初离婚时,净身出户的刘松林自然要将名下的“房产”转让给“前妻”。因此这一次,刘松林同样属于限购对象。也就是说刘松林买房后,要3年才能过戶。更要命的是,由于刘松林涉嫌用不正当方式帮助外地人逃避限购政策,杨萍购买潘志华的房子也无法过户。

这一下,李建斌夫妇急了,赶紧找到肖海兵商量解决的办法。开始,肖海兵答应帮他去找潘志华协商,并提出让李建斌适当补偿潘志华一二万元,让他退首付款。虽说后悔,却也别无他法。李建斌只好接受了肖海兵的建议,于是,2017年4月22日下午,通过肖海兵终于约到了刚从外地出差回来的潘志华见面。

得知李建斌夫妇的来意,潘志华则称自己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都很配合,至于杨萍“假结婚”办不了房贷和房屋过户,那是他们自己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责任不在他。最后,潘志华没有半点回旋的余地说:“这不是我的原因,按合同办事。”

亏钱财惹血案,

人生输得一败涂地

按合同办,就意味着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双方仍旧无法完成过户手续,那么杨萍将要承担违约责任,要赔偿房价总额20%的违约金给潘志华,加上支付给刘松林的“好处费”,那可是八九十万元的损失!

李建斌当然接受不了。肖海兵又给李建斌出主意:可以自己想办法把房款一次付清,再适当补偿一点钱给刘松林,等3年后,刘松林达到楼市限购政策规定的3年期限,符合购房条件时再办理房产过户。

一下子拿出几百万的现金支付房款,对李建斌夫妇来说根本不现实。更让李建斌顾虑的是:房款付清了,房子却在刘松林名下,万一他私下出售怎么办?自己的损失不是更大?李建斌拒绝接受这样的建议,开始追着房产中介想办法。

因为收了李建斌夫妇5万元中介费,最初肖海兵还是硬着头皮应付,但事情毫无进展。2017年6月10日,90天的期限已过,潘志华毫不犹豫地与杨萍解除了购房合同,又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网签注销,并按合同的违约规定,扣除77万元违约金,将剩余的首付款如数退还给了李建斌夫妇。

短短几个月时间,包括“假结婚”的费用,被中介“忽悠”损失了八十多万元,李建斌越想越难接受。咨询律师,得到的回答是,潘志华这边确实按合同办事,起诉没有意义。

2017年6月18日上午,不甘心的李建斌,来到位于厦门前埔肖海兵上班的中介公司找他理论。可此时肖海兵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说当初杨萍与刘松林结婚,他们只是建议,帮杨萍找结婚对象,他们也是无偿帮忙,怎么操作怎么收费都是李建斌夫妇与刘松林亲自谈的,他们没有参与,更没收费。政策的变化房产中介也没办法,只能怪他自己运气不好。

见肖海兵推脱,李建斌气不过,冲上前与他厮打起来。由于肖海兵还有一帮同事在场,厮打过程中,李建斌根本没占到便宜,气得把一台电脑砸坏了。对方报警,民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得知李建斌与妻子离婚购房与中介引发纠纷,派出所民警对李建斌好一通教育,又让他对摔坏的电脑作价赔偿。这让李建斌更感窝囊,觉得这一切都是因肖海兵而起,如果不是他“忽悠”,就不至于出现这样的结果。李建斌顿生报复念头。

当天下午3点多,李建斌带上一把水果刀,再次来到肖海兵上班的公司。上午吃过亏,李建斌没开口说话,直奔肖海兵,对他连捅数刀,嘴里还念叨:“你让我不好过,我也不可能放过你。”一旁的同事被这突发情况惊呆了,待反应过来,赶紧上前控制住李建斌,随即拨打110报警,同时拨打120救助电话。李建斌被随后赶到的办案民警拘捕。肖海兵被120送到中山医院救治,幸好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但因左肺破裂,脾脏破损,造成七级伤残。

李建斌出事后,杨萍主动联系刘松林办理离婚手续,刘松林也放弃收取1万元余款。2017年7月李建斌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年9月被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编后】假结婚、假离婚,这无疑是一场荒唐的闹剧。虽然房产中介在其中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荒唐的根源真的只是房子吗?假结婚,这个从政策的夹缝中冒出来的怪物,形式上合法合规。但是,它却在影响着社会的公序:买了房子,卖了婚姻!不仅突破了婚姻的底线,令当事人不再将婚姻视为一件庄严郑重的事,还成为一种逐利的工具。这不仅是对神圣婚姻的亵渎,对法律的蔑视,更隐藏着巨大的風险……希望此案给那些不择手段逐利的人以警醒! 编辑贺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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