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债建楼、高息集资,高校债务往往为正常办学带来不小的财务风险。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安徽近日出台新规,严格控制高校举债,擅自举债建设、举债融资、向教职工集资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审计厅、安徽省监察厅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和中专学校举债融资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项目建设院校,要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足额落实建设经费,不得擅自举债建设。未取得安徽省财政厅出具政府性债务融资项目审批卡的,一律不得举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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