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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矛盾化解离不开群众参与

乡村矛盾化解离不开群众参与

李琪

近期,鄞州區云龙镇云龙村举行了一场村务听证会,镇矛调中心工作人员和村民代表30多人,围绕一起村民征地补偿纠纷开展评议,最终矛盾得到妥善解决。村务听证实施一年来,矛盾就地化解率达100%,受到群众广泛好评,成为鄞州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创新做法。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在利益多元的今天,基层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新情况,化解乡村矛盾纠纷需要与群众“多商量”。比如广场舞场地之争等,需要充分了解村民间的利益纠葛,照顾到各方诉求,大家坐在一起把事情说深说透,才能让问题迎刃而解。村务听证制度就是让群众参与的好做法,通过镇党委牵头组织,定期召集群众评议,充分激发群众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

群众参与矛盾化解符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村务听证将其充分运用起来,村民间的矛盾均可申请听证,镇矛调中心收到申请后,联合村两委会商定议题,并提前公布。在听证会上,矛盾双方各抒己见,与会人员据实调解,群众集中评判,最终将小矛盾解决、大矛盾化解。

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有着深厚的文化根基。化解矛盾纠纷要靠法,更离不开“发动和依靠群众”这个法宝。中国是一个传统的熟人社会,凝聚了大量的道德伦理、习惯常识,构建了一整套人情化的价值评判标准,这为村民调解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支撑。村务听证制度一边由调解员、律师讲法讲理,一边组织群众给当事人释法评理,将法律法规融入人情味的公序良俗中,使调解更易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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