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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风建设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探析

高校学风建设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原则探析

姜瑞学

摘要:加强学风建设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高校加强学风建设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满足学生的主体诉求,这样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高校学风建设要使学生真正成为教育活动的主体,切实将教师的“教”转变为学生的“学”,必须善于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的原则、方法,坚持教育者主导原则、尊重需要原则、民主平等原则和交流互动原则。

关键词:学风建设;主体意识;思想政治教育原则

高校学风建设是教育者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人才培养的目标,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受教育者进行教育引导,培养受教育者良好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的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学生的学习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不仅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环节,更是社会、高校和家长等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共同诉求。在高校学风建设中,教育者应该借鉴和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原则和方法,引导受教育者发挥自我调节、自我改造、自我教育的作用,使他们能够将学习的目的内化为共同的精神追求、行为规范和价值目标,进而强化在学习中的主体意识,真正促使受教育者成为教育活动的主体。

一、教育者主导原则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导性即规定性和指向性,也就是指在诸种事物或现象的关系中,其中一种事物或现象居于主导地位,从而对其他事物或现象起着指导、引导、领导、统领的作用,规定着其他事物或现象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进而规定着所有事物或现象构成的整体系统的性质和走向。教育者是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规范的传授者,是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坚持教育者主导原则,要求教育者通过疏通与引导、言教与身教、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教育与管理等手段,把一定社会的思想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传达给受教育者,并促使受教育者将其转化为自身的思想品德意识和实践行为,从而收获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成果,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加强学风建设,强调的是培养学生的学习风气,在这个过程中处处离不开教育者主导性的发挥。教育者之所以能够在学风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主要是因为教育者理解国家教育政策、人才培养目标等纲领性文件精神,尤其对高校教师来说,他们对待知识的态度、学习的方法及治学的精神,本身就能够对学生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育者通过制定教育教学目的、方针、措施和方法,来驾驭和控制整个教育活动过程并完成多种任务;通过制定科学的、完善的学风建设制度和不同的激励、惩处方法来发挥学风建设的统领作用,从而启发学生的主动性,规范学生的主体行为,强化学生对学风建设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感受和认知。教育者还可以通过各种形式、途径,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思想政治素养,了解可能影响他们的各种复杂的社会环境因素,从而充分掌握学生的相关信息,为正确制定学风建设的方案奠定基础。只有根据学生的实际思想品德发展水平来确定合适的学风建设目标,才能引导学生向着教育者所设定的方向发展。可以说,在学风建设过程中,教育者只有“充分发挥对学生学习的指导作用和对学生发展的价值引导作用”,学生的主体能动性才能得到充分的调动,学风建设才能取得预期的教育效果。

二、尊重需要原则

需要是生命活动的内在根据和社会发展的源动力。人的需要与人的积极性密切相关,需要越强烈,积极性就越高。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需要是人的本性,因为“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联系”。需要是人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根本动因,离开人的需要,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就不复存在。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只有坚持尊重受教育者需要原则,才能使受教育者真正感受到来自教育者的关心和关注,促成受教育者在实践基础上接受教育者的科学指导,从而引导和培养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促进受教育者主体意识的自我生成和自我建构。

学生能否主动参与学风建设过程,关键要看学风建设能否满足他们的高层次需要。只有尊重和了解学生的需要,才能促使他们主动接受教育和进行自我教育,才能引导学生的内在精神需求积极正向的发展。必须承认的一点是,每个学生都是不同的个体,受主观动机、成长环境及社会思潮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不同层次的、自发的与自觉的需要,如学习的需要、道德的需要、成长成才的需要、价值实现的需要等。教育者不仅要分析和研究受教育者需要什么,需要到什么程度,还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满足受教育者的需要。一方面,要引导受教育者的个体需要与社会需要相结合;另一方面,在实现社会需要的同时满足受教育者的个体需要,进而推动受教育者的个体需要向着更高层次发展。研究学生的需要和特点,离不开对他们思想状况的把握,教育者应该尽量避免以社会要求为取向进行内容选择,而应根据学生的切身需求,帮助他们塑造自身的主体意识,培养其主体能力,实现学生的自我认知、自我激励。教育者只有积极掌握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因势利导、因材施教,才能使每个学生实现自己“爱与被爱、尊重和被尊重、实现自我价值”的高层次追求。

三、民主平等原则

当代哲学的主体间理论认为,人是认识与实践的主体,作为认识与实践的对象的物虽然是客体,但作为认识与实践的对象的人也是主体,是“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是正在认识和实践着的主体。根据主体间理论,人跟人之间在性别、职业、知识、能力、思想品德等方面有差别,但是具有平等的人格尊严。因此,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是民主与平等的主体间师生关系,不是一种主体与客体的对象性关系。在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如果能够把受教育者真正当作平等的主体来认识,则容易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发展受教育者的主体性潜能。

在传统学风建设实践中,教育者习惯把学生摆在客体的位置,作为受教育者的学生虽然身心尚未发展成熟,对知识的理解领悟能力和实践能力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在学风建设过程中也不是被动的、无所作为的一方,他们总会表现出一定的主体意识,并对现行的学风建设体制中的不合理之处采取反抗和抵制的方式,导致学风建设效果弱化。贯彻民主平等原则,就是要求教育者把受教育者当作朋友,当作可以进行共同对话的完整的人,在和谐、平等的交流氛围中促成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相互理解,最终达到促使受教育者知行转化的教育目标。“从教育的意义上看,教师和学生处于一个平等地位。……教师激发学生对探索求知的责任感,并引导他们加强这种责任感,这是苏格拉底‘催产式的教育原则。也就是说,教师要唤醒学生的潜在力,促使学生从内部产生一种自动的力量,而不是从外部施加压力……教师要把学生的注意力从教师身上转移到学生自身,而教师本人则退居暗示的地位。师生之间只存在善意的论战关系,而没有屈从依赖关系”。坚持构建教育者和学生之间的平等关系,能够使学生感受到来自教育者的尊重、信任、关爱、理解、支持和鼓励,必然会对受教育者的精神世界产生积极的、正面的影响,这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积极参与、自我进步,促使其学习潜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四、交流互动原则

交流互动原则是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借助語言、文本等载体,互相传递信息、交流思想、表达情感,从而相互影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沟通,最终共同构建学习共同体,实现教育过程的良性循环。坚持交流互动原则,要求教育者尊重受教育者个体在发展过程、发展阶段、成长背景、知识结构、认知模式、心理特征以及价值追求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结合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能动地认识、体验和实践的反馈结果,果断地调整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以实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共同提高。

高校教育者要切实将交流互动原则贯彻到学风建设的各个环节中,首先教育者应该承认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在活动过程中互相渗透、相互包容,彼此敞开和接纳,从而达成共享和共识。教育者应该注重树立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通过彰显自己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执教方式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形成师生互动、教学相长的良好局面。教育者还应该善于利用各种教育载体,不断丰富学生学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应该积极与学生分享有益的学习方法和经验,倾听他们的反馈,掌握他们的内心想法。此外,教育者还应注重构建和学生主体之间的活动关系。教育者主体之间应该互相交流信息,发挥教育、管理的协同性,以便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学生主体之间也应通过开展自助、互助和他助相结合的方式,以求在进步中找到自我满足感和自我价值。当然,学生应该明确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人生追求,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意识和主体责任,从而主动参与学风建设的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和优化学风建设,使学风建设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耀灿,郑永廷,吴潜涛,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刘丕坤,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3]雅斯贝尔斯.什么是教育[M].邹进,译.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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