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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主播辛巴因售假赔付6198万元

“网红”主播辛巴因售假赔付6198万元

2020年11月以来,“辛巴燕窝事件”引发了网友们的持续关注和热议——2020年10月25日,“快手一哥”辛巴(本名辛有志)旗下的主播“时大漂亮”在其直播间内,售卖了一款某品牌碗装风味即食燕窝产品,当天的销售额便高达1500万余元。11月初,陆续有几位收到货的网友,称该产品全是糖水,并没有看到燕窝。11月6日,辛巴团队发布律师声明称,将对部分网络用户发布诋毁评论的侵权行为委托律师调查取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11月19日,“职业打假人”王海发布了一份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品牌燕窝“就是糖水”,将此事再次推向风口浪尖。11月27日,辛巴发表声明承认该品牌燕窝产品实为燕窝风味饮料,该产品在直播间推广销售时确实存在夸大宣传。同时,由于品牌方一直避而不见,辛巴决定召回产品先行赔付,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共需赔付6198万元。

多维解读

辛巴赔6198万元具有警示意义

近年来,主播带货、“网红”带货可谓风生水起。在一些“网红”的直播促销下,很多商品销量大增,短时间内成交量即可达到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给商家带来了可观的收益。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主播带货不应仅仅是带货那么简单,也不是像售货员或推销员那样把商品销售出去即可了事。《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在广告中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的人。“网红”或明星直播带货的行为完全符合替商家宣传商品并因此获利等要件,属于应受《广告法》约束的代言人或推荐人。根据《广告法》,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由此可见,如果主播所推荐的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存在虚假宣传的话,主播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辛巴方面主动承担“退一赔三”责任的做法值得肯定,是主动改正错誤的体现。此次巨额赔偿足以引起所有带货主播的警醒——主播理当爱惜羽毛,践行“影响越大,责任越大”的道理和常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自身名誉和形象负责的态度,尽到把关职责,确保商品质量过硬。否则,一旦“翻车”的话,巨大的流量和销售量也必将成为反噬自己的“黑洞”,让自己陷入巨额赔偿的深渊。

“网红”虚假带货可休矣

“网红”经济以“快”搏胜负,却忘了“欲速则不达”。快选品、快推销、快销售的产业链催生了资金的大量运作,商家赚得盆满钵满,“网红”抽取高额提成,但往往从选品到直播,中间只间隔了几个小时——下午拿到产品,晚上就要开播介绍。无论是“网红”本人还是其团队,都无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对产品进行详细了解并做出科学判断。他们为了在短短几个小时的直播时间里介绍更多的物品,经常选择照本宣科,按照商家给出的信息向网友介绍,用快销售的方式带来大量的成交量。

主播带货总是打着成交量破千万、成交金额破亿的旗号,博得消费者的从众心理,但订单量的增加并没有带来平台售后理赔的完善,消费者往往无法及时有效地得到回复或补偿。“网红”为何能带来强大的营销效果?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长久累积的名气和信任感,让大众觉得“这个主播不会骗人,他推荐的东西不会出问题”,但是仅仅一次“翻车”可能就足以造成信任感的崩塌。辛巴的“燕窝门”会不会影响其“快手一哥”的名号虽说不准,但此次“翻车”事件必然会造成不少消费者对辛巴带货能力的质疑。“网红”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营销方式无可厚非,通过网络等平台让更多产品被大众所接受,也未必是一件坏事。但“网红”们在直播前都应该认真审视产品、真正了解产品,再向大众进行推荐和介绍。毕竟,没有人愿意花冤枉钱去买一份欺骗,卖假货的“网红”也必然会遭到广大消费者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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