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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全市中小学开设“普法大课堂”

赣州全市中小学开设“普法大课堂”

为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日前,江西省赣州市教育局、市普法办联合下发相关通知,决定组织动员法律工作者担任中小学校校外法治辅导员,在全市中小学校开设“青少年普法大课堂”,定期开设普法讲座,开展普法活动,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中学原则上每5个班级配备一名校外法治辅导员;小学校外法治辅导员可由交通警察担任,原則上每个年级配备一名。中小学校聘任的校外法治辅导员是由热心青少年普法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校外法治辅导员为志愿性质,不领取工作报酬。具体聘任办法为:公检法等单位各推荐若干名校外法治辅导员人选,报教育局审定,学校颁发正式聘书。

通知要求,将“青少年普法大课堂”工作列入法治赣州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考核。各地各学校要制订法治课程表,将校外法治辅导员开展普法活动列入课程表内容。

(责任编辑:朱福昌)

(以上部分信息选自《中国教育报》,并对原文有编辑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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