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冯新柱案警示教育专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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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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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的通知》精神,彻底肃清冯新柱案恶劣影响,夯实“以案促改”思想基础,净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生态,推进脱贫攻坚不断深入,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现就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

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冯新柱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冯新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且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接受公款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冯新柱理想信念缺失,与人民群众毫无感情,道德败坏,腐化变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受到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坚决与冯新柱划清界限,彻底肃清冯新柱案恶劣影响,必须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并贯穿始终。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政治定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要端正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群众观,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将“以案促改”作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内容,抓好专题学习

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内容的学习: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作为权威读本,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特别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等。要通过学习,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必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重要思想。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成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3月30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国“两会”期间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情况通报、全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暨整改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等。要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脱贫整改,高质量完成今年脱贫任务,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三)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等。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深入学习省委、市委、区委“以案促改”决策部署精神。认真学习胡和平同志在“以案促改”专题部署会上的讲话,省委《关于深刻汲取魏民洲案教训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区委《关于落实省委、市委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意见》,结合冯新柱以及祝作利、魏民洲、孙清云等人严重违纪事实,汲取教训、警钟长鸣。要通过学习,增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严格廉洁自律、保持优良作风的自觉性,强化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以学促改、以改促建、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为临渭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障。

三、坚持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是冯新柱“以案促改”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针对此

案暴露出的问题,对照五个方面的内容,开展警示教育。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冯新柱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不忠诚,组织观念淡薄,党性意识缺失,自行其事、阳奉阴违;对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消极应付;利用分管扶贫工作职权谋取私利;对抗组织调查,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汲取冯新柱案教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临渭落地生根。

(二)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赢打好全区脱贫攻坚战。冯新柱在分管全省扶贫工作期间,有责不尽、有职不履,且以权谋私,对全省扶贫工作一度滞后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汲取冯新柱案教训,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迎难而上、勇于担当。要认真落实省负总责、部门配合、市级统筹、县抓实施的推进机制,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切实提高真脱贫、脱真贫成效。要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问题,为全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三)始终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牢牢守住党纪国法底线。冯新柱恣意妄为、破纪违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汲取冯新柱案教训,要带头强化法纪意识,严格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着力完善监督体系,规范用权行为,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廉洁用权。要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监督,在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四)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冯新柱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接受公款宴请,收受礼品、礼金,且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汲取冯新柱案教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要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严防“围猎”行为。要严格家教家风,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反对特权、不搞特权。要坚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坚决整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惩戒震慑。

(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冯新柱放纵私欲、破纪违法,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助长歪风邪气,管党治党责任缺失,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汲取冯新柱案教训,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要扛牢抓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一起抓,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用活区委“三项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紧扣时间节点,狠抓任务落实

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要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坚持自学与研讨相结合、当下与与长远相结合,实现思想交锋与整改问题同向发力、相互促进。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展集中自学。6月20日前,要合理安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严格按照专题学习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集中自学,打牢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6月20日前,单位领导班子对照冯新柱严重违纪问题和案件暴露出的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严等问题,组织一次专题研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发言,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洗礼思想、触及灵魂,使自己受到深刻的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和纪律教育,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第三阶段:开好以警示教育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6月25前,单位领导班子要对照警示教育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召开民主生活会。

第四阶段:学习教育常态化。6月底前,要回顾整理集中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情况,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七一”后,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转入常态化,要在认真汲取冯新柱案教训的基础上,经常检视自身,主动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巩固提升学习教育效果。

五、加强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是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的前提

和基础,要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抓好落实。

要切实履行职责,夯实目标任务。办公室要制定出本单位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分解任务明确时限、落实责任,要在人员、措施、内容上不折不扣落实区委要求。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担当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和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工作。

二要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学习教育效果。要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具体措施,突出行业特点,创新方式方法,丰富载体途径,开展行之有效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以案促改”工作的思想基础。

三要统筹有序推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专题学习、警示教育与“以案促改”具体整改措施一起抓,统筹谋划、有机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治本,务求见底见效,确保在专题学习上有深度、在警示教育上有实效、在整改措施上有力度,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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