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社区在创建工作中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基础项目工作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社区环境卫生整洁,无乱涂乱贴、乱堆乱放、乱扔垃圾、乱晾乱晒现象;社区路灯、楼道灯无破损,能正常使用;路面平整,无坑洼不平现象;设有垃圾集中清运站点,垃圾清理及时,垃圾箱无损坏,使用正常。
2、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设立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岗),悬挂(张贴)标识标牌,公示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等;社区志愿者注册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服务技能、服务时间等。
要求注册人数达到社区常住人口8%以上;社区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的资料。
包括中长期规划打算等;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资料,要求按照《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
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资料。
包括方案、图片、记录、总结、媒体报道等。
3、社区宣传工作宣传栏大小以区或街道为单位统一,主要刊登创建文明城市、公民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文明礼仪、文明交通、中国梦、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等内容,毎季度更新一次。
4、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工作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门口悬挂牌匾,室内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卫生整洁,墙上公示人员信息和工作制度。
现场提供资料。
包括人员配备、个人信息、工作制度;活动记录;年度工作计划、方案、总结、表彰奖励、经验介绍、媒体报道等。
社区设立道德讲堂、市民学校。
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材料。
包括报告会和座谈会的图片资料、文字资料、音像资料,宣传栏刊登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的资料、媒体报道资料等。
5、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化活动的场所,悬挂标识标牌,公示管理制度、开放时间。
设施齐全,能正常使用。
现场提供社区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资料。
包括活动安排、记录、图片、媒体报道等。
社区关爱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的具体措施。
包括组织领导、计划方案、经费筹措等。
社区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的资料。
包括社区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名册;帮扶记录、图片、媒体报道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文明城市
有关酒泉创建文明城市社会调查报告学校要求家长义务去学校做门卫,合理吗?很不合理,非常不合理,是不正之风,给教育抹黑。
作为学校,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去承担属于份内的工作,但却没有权利去要求家长,已经超越自己的职责。
同时也是自私的表现,家长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事情,这样要求算干什么,是上指下派,还是让家长委曲求全,做免费义务工?能办起学就办,不能办就不办,不管是学校领导的要求,还是班主任的要求,都是不合理的行为,大错特错,学校必须及时整改,当今社会的教育环境不允许有任何给教育抹黑的行为出现,这种顶风上的要求,没有立足之地。
不管是学校领导或班主任老师谁的提出这样的要求,都是干够了的表现。
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是出风头?还是学校办的好,让家长替宣传,为了便于更好的教育学生,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家长都没有义务和责任为学校打工,坚决抵制。
如果你是家长,向上级举报,社会需要正能量;如果你是学校领导,马上自省,打消这个念头,悬崖勒马,正义绝不会缺席。
一件事,是否合理,要有一个标准去衡量。
学校要求家长义务去当门卫,如果用"义务"去衡量,就将这个问题法制化了。
的确,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家长应该义务去学校当门卫,麻烦′的是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禁止要求家长当学校。
""法不禁止皆可为",因此这件事不能用法律去解释其是否合理。
学校和家长共同的目标是培养孩子,所以我们用"是否有利于孩子",家长是否自愿,作为评判此事是否合理的标准,最恰当。
千万不要学校政策一出来,只要不符合自己的利益就喊"不合理",仿佛同学校有仇! 一是提问者没有说明义务守门的时间,但我想应该不会长,顶多一天,几十个家长接力轮流。
二是提问者没有说明是自愿还是强制。
有时,老师的话就是命令,家长也可能把自愿理解成了强制。
三是家长要弄清学校的初衷究竟是什么。
是为了省钱,还是为了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了解学生,家校联手教育培养孩子。
只有明确了时间长短,询问了家长愿不愿意,弄清了真实意图,才能判断是否合理。
为了反对而反对的人,他所反对的一切都不合理。
为了赞美而赞美的人,他赞美的一切都合理。
合理不怕指责,只怕偏见。
最后申明,如果时间不长,尊重个人自愿,为了孩子,我会立即报名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