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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学校招聘英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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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学校招聘英语教师

苏州相城区教师招聘考试考什么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1、报名时间:2010年2月6日(星期六)8:00-16:00。

2、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博览中心(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湖东博览广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1. 应聘者必须本人参加,不得代报,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提交材料(必须原件):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09届毕业生,须出示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⑧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和⑤个人简历,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⑦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3. 根据招聘简章和岗位要求,按照招聘程序,经审核通过,填写《现场资格审查表》。

验证通过者,到信息录入处办理笔试相关信息录入手续并拍照。

三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苏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面试由招聘学校组织。

笔试通过并取得面试资格证者,才有资格报名参加招聘学校组织的面试。

面试资格是根据各科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并办理笔试相关手续后,于2010年3月6日(周六)到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劳动路359号)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交纳笔试费100元/人。

五笔试1. 笔试时间:2010年3月7日(周日)上午9:00-11:30。

2. 应聘者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 笔试内容:①公共知识(50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与心理学,新课改理念与知识等。

②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学科,分别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日语、体育、音乐、美术、舞蹈、计算机、学前教育及职业教育相关专业课。

4.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领取面试资格证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0年3月10日起登录苏州教育网站(网址: http://www.szedu.com)查阅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取得面试资格者于2010年3月11日(周四)到苏州市教育局212会议室领取面试资格证。

七面试报名具有参加面试资格者在3月13日以前,根据我局各直属学校公布的招聘信息和要求(详见各学校网络),凭面试资格证到相关招聘学校报名参加面试。

逾期不予办理。

招聘学校审核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后,可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八面试面试由相关招聘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体育、计算机、艺术类和职业类专业等学科可以增考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以试讲为主,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20分钟后,讲一节与应聘专业、层次相一致的15分钟的微型课(或说课)。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增考专业技能测试的,试讲分与测试分按各占50%计)。

九关于考试费用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我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分别由苏州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负责面试的学校收取。

六、招聘录用苏州市教育局汇总各校招聘面试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苏州教育网站(网址: http://www.szedu.com)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如出现空缺岗位,将继续从高分到低分,在征求考生个人意愿的前提下,调剂安排第二轮面试。

调剂仅限一轮,仍然空缺的岗位,终止招聘。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学校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经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七、纪律与监督2010年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610323、0512-65230640。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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