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每个厅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2、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3、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师生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4、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5、疏散门、疏散楼梯间内应安装应急照明灯,且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间距应科学合理;6、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明显警示、禁止、提示标志,不得张贴宣传画或覆盖装饰物,并设置禁止遮挡标识和使用提示标识;7、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应采用不易损坏材料制作,其颜色应明显区别于背景颜色。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阻燃制品(阻燃建筑制品、阻燃织物、阻燃塑料
学校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