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简称ACCA))成立于1904年,是目前世界上领先的专业会计师团体,也是国际上海外学员多、学员规模发展快的专业会计师组织。二、注册会计师(CPA)证书
主考机构:注册会计师协会。适合人群:准备在国内从事会计职业的高级人才。考试内容: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主考机构:财政部、人事部。适合人群:想进入国企和事业单位在财会岗位任职的人员。报考该考试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初级考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中级考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四、注册税务师(CTA)证书
主考机构:人事部、税务总局。适合人群: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工作经验者,或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考试内容: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五、注册资产评估师(CPV)证书
主考机构:人事部、财政部。适合人群:正在从事或打算从事资产评估的人员,报考需具一定学历及相应工作经验。考试内容: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证书也是求职路上的垫脚石,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都有哪些?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下面一起来看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都有哪些。1、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是反映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从业资格进行评价和认证的国家证书制度
3、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初级技能: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4、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中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5、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高级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操作人员。6、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7、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特殊技能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技术攻关、工艺革新和技术改革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具有管理能力。逐步建立起与国家职业资格相对应,从初级、中级、高级直至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培训体系,并使之成为劳动者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8.计算机等级考试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对应关系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经与上级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劳动局)协商,对我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学生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与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对应关系
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可核发初级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证书;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可核发中级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三级可核发高级职业资格(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职业du资格证书有哪些
一、劳动部zhi:人力资源管理dao师、专营销师、电子商务师、属物流师、物业管理师、经营师、策划师、营养师、秘书、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公关员、企业培训师、职业经理人、理财规划师、园艺师、景观设计师。二、人事部:质量专业技术资格、经济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会计职称、企业法律顾问。三、建设部证书:造价员、建筑预算员、建筑质检员、建筑材料员、建筑施工员、建筑安全员、建筑五大员年审继教、装饰预算员、装饰施工员、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四、旅游局证书:导游资格、中级导游。五、财政部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职称。
师|一、劳动部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流师|物业管理师|经营师|策划师|营养师|秘书|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公关员|企业培训师|职业经理人|理财规划师|园艺师|景观设计师
二、人事部证书: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质量专业技术资格|监理工程师|经济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会计职称|企业法律顾问
三、建设部证书:造价员|建筑预算员|建筑质检员|建筑材料员|建筑施工员|建筑安全员|建筑五大员年审继教|装饰预算员|装饰施工员|物业管理企业经理
四、旅游局证书:导游资格|中级导游
五、财政部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职称
六、教育部证书:教师资格
七、其他—ISO9000内审员/外审员|ISO14000|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报关员|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安全评价师|设备监理师|造价工程师|岩土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建造师|结构工程师|质量资格|投资项目管理师|安全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土地登记代理人|环境影响评价师|经济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会计职称|报关员|报检员|外销员|单证员|注册会计师|会计证|统计师|审计师|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师|BEC|公共英语|自考英语|英语四级|日语等级|在职申硕英语、攻硕英语|零起点英、日、德、法语|职称英语、日语|执业药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口腔执业药师|中医师|卫生职称|国际商务单证员|国际商务跟单员|国际货运代理师|营销师|物流管理师|信用管理师|会展管理师|房地产职业经理人|理财规划师|汽车营销师|职业经理人|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
展开全部
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简称ACCA))成立于1904年,是目前世界上领先的专业会计师团体,也是国际上海外学员多、学员规模发展快的专业会计师组织。二、注册会计师(CPA)证书
主考机构:注册会计师协会。适合人群:准备在国内从事会计职业的高级人才。考试内容: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主考机构:财政部、人事部。适合人群:想进入国企和事业单位在财会岗位任职的人员。报考该考试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内容:初级考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中级考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四、注册税务师(CTA)证书
主考机构:人事部、税务总局。适合人群: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工作经验者,或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考试内容: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五、注册资产评估师(CPV)证书
主考机构:人事部、财政部。适合人群:正在从事或打算从事资产评估的人员,报考需具一定学历及相应工作经验。考试内容: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包括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有139项职业资格。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教师资格、注册消防工程师、法律职业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等共计58项。其中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消防设施操作员、焊工、家畜繁殖员、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等共计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扩展资料:
职业资格目录明确了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实施机构和设定依据,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问题。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包括58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有139项职业资格。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教师资格、注册消防工程师、法律职业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等共计58项。其中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消防设施操作员、焊工、家畜繁殖员、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等共计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扩展资料:
职业资格目录明确了国家职业资格范围、实施机构和设定依据,有利于从源头上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的问题。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