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3月1日至25日或9月1日至25日
二、办理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新、旧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由省自考办回收考生旧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并出具签章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内转考成绩证明》(以下简称《省内转考证明》)。再由考生前往转出地提取档案,送交转入地自考办归档。
三、办理注意事项:申请转外省的考生若存在以下情况不允许办理转考手续。
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2.已经取得我省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成绩不得转出。
3.省内转考考生转考后,原准考证作废,不再使用。
4.申请转外省的考生,我省档案一经转出,将不再接受转入申请。
湖北省内自考转考要多久参考湖北2017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
工作将于2月15日正式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办理时间:网上办理转考及考籍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受理省际转考的时间分别为:
①省内转考2017年2月15日—4月30日;
②外省转入2017年3月1日—4月30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5月2日—5月4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
③转至外省2017年2月15日—3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3月2日—3月6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假日)。
其中,省自考办集中受理期间仅面向各地考试机构自考办,省际间转考的考生根据系统中提示的单位地址以及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将学校开考专业的成绩转入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准考证上,须到相关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办理。学校开考专业(含全日制助学班、衔接教育)及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首先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本人的准考证管理,然后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审核办理。转考完成后,成绩将转入已注册的准考证号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