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百科 > 教育

fawcett

教育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百科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名妆网 法律咨询 聚返吧 英语巴士网 伯小乐 网商动力

fawcett

超能力, 披风, 紧身衣,沙赞是否抄袭了超人?

有句话不知道当说不当说:沙赞这个超级英雄被创造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从超人的手里分一杯羹......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全世界第一位超级英雄—超人诞生了,这使超人的创造者,也就是后来DC漫画公司的前身—国家漫画出版公司(National Comics Publications)挣了一大笔钱,并且超人的诞生获得了一众好评,标志美漫进入了超级英雄的黄金时期。

这就引起了包括福西特漫画公司(Fawcett Comics)在内的一些公司的眼红,于是福西特漫画公司打造出了属于他们公司的超级英雄——惊奇队长(Captain Marvel)。

不过此惊奇队长与后来漫威的惊奇队长无关,待会给大家解释。

这位惊奇队长设定为男性,原型是好莱坞影星弗莱德·麦克莫瑞(桃色公寓),能力和超人基本相同,也是超越常人的力量、耐力与速度,也可以飞天,唯一不同的地方是,他是由一位十五岁的小孩变身的。

这个独特的设定满足了当时看漫画的孩子们的各自想象,于是福西特漫画公司挣得盆满钵满,还推出了真人电影。

可毕竟“借”来的东西,也是要还的。

福西特漫画公司后来被国家漫画公司起诉,因为惊奇队长盗取了超人的形象,最终国家漫画公司胜诉。

之后的五十年代,美国漫画行业大幅度下降,福西特漫画公司直接被DC收购,于是惊奇队长从此加入了庞大的DC宇宙,可能因为他的能力和超人大相径庭,DC并没有重视这位超级英雄,于是DC漫画并没有什么启动关于他的安排。

到了六十年代,漫威漫画公司抢先注册了惊奇队长“Captain Marvel”这个名字,毕竟漫威公司的名字是Marvel,队长要是给了DC岂不是很没有面子?这个名字被注册的同时,漫威出版了属于漫威的女权超级英雄——惊奇队长(这就是我们如今再大银幕上看到的,那位和神盾局局长一起上太空的惊奇队长)。

这使DC不得不使他们的“惊奇队长”改名,于是“沙赞Shazam”这个名字诞生了!DC为了让沙赞不与超人冲突,将他与超人不同的能力进行了强化——雷电。

并且保留了由小孩变身而来的设定。

自然,沙赞这个名字也来自于他的设定:Shazam的七个字母分别代表了七个人,他们分别是所罗门、海格力斯、阿特拉斯、宙斯、阿喀琉斯与墨丘利(S代表所罗门的智慧、H代表海格力斯的力量、A代表阿特拉斯的耐力、Z代表宙斯的神力、A代表阿喀琉斯的勇气、M代表墨丘利的速度,这在电影里也得到了充分的还原)。

除了这些细节还原的比较到位外,在电影《雷霆沙赞!》里,主角比利上学的学校食堂墙上就有个大大的Fawcett字样,就是致敬沙赞的老东家福西特漫画公司。

并且沙赞的搞笑风格也是沿用了漫画设定,这一次不走“暗黑”风格的DC作品受到了北美的一致好评,可似乎不太受内地观众的喜爱,《雷霆沙赞!》在内地的口碑和票房双低。

总的来说,虽然无论从形象还是从能力,沙赞和超人都很相似,也的确存在所谓的“抄袭”,但是两位角色早就已经是一家人了(电影里超人都和沙赞同框了),也就没有什么“抄袭”不“抄袭”的了。

各位小伙伴有什么看法或者补充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想要获取更多影视资讯、电影排雷?这里是映画情报局,欢迎关注,不虚此行。

是的,起初沙赞的设计理念就是抄袭超人。

在DC刊登超人以来,美国社会反响极好,于是同样喜欢抄袭的美国人也开始动了歪脑子。

福西特漫画公司(Fawcett Comics)以超人为模板创造了自己公司的巫师版"超人"——惊奇队长。

是的,就是前两天上映的那位。

然而伴随着美国漫画市场的不景气,福西特漫画公司被被母公司撤资,惊奇队长停刊。

DC乘势买下了这个弟弟的版权。

有趣的是漫威在DC获得版权前率先推出了漫画人物惊奇队长(Captain Marvel),并注册了商标,于是超人除了多了个弟弟,又多了个弟中弟。

于是得到漫画形象的DC在心里草泥马狂奔的状态下,迫不得已更名为——沙赞。

于是这位原本超人弟弟的英雄一分为二,一家公司用了他的形象和能力,一家公司用了他的名字。

更有趣的是这两部独立电影居然先后相邻上映了。

这好似真假美猴王的好戏只能通过票房来验证,谁,才是那个弟弟。

谁,才是大超的弟中弟。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ask/610867.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