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
故事:《芦衣顺母》人物:千古孝子闵子骞国人注重孝道,孝道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优良表现,作为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华人最基本的传统道德规范。
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在《孝经》中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
子女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人们应该身体力行。
孝道是一个文化体系,既有文化理念,又有行为规范,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包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逐步抬升的一个整体多元文化。
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演变,已经成为华人的性格特征和文化符号,深深地嵌入到华人的基因当中。
关于孝的故事和传说汗牛充栋,俯拾皆是,最为经典的当属《二十四孝》,这是元代人把古代经典孝道故事汇编在一起的故事集,在我国流传极为广泛,不少事迹妇孺皆知,对社会道德规范教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以现在眼光来看,其中有些并不合时宜,并且有些甚至有点过于迂腐,比如“郭巨埋儿”,这肯定是糟粕。
这个我们不必过于强求和苛责,因为每个时代人们的规范和行为是不同的,我们要从其思想性和出发点去考虑,而不是用放大镜去挑剔和指摘。
在《二十四孝》里面,有不少故事非常感人,其中之一是“芦衣顺母”,讲述的春秋时期“千古孝子”闵子骞的事迹,到如今依然有教育意义。
闵子骞,名损,字子骞。
春秋时期鲁国人,孔丘弟子,孔子七十二贤之一,孔门十哲之一,被后人尊称为“闵子”。
关于闵子骞的故事,在孔子的言行录《论语》、司马迁《史记》以及宋代《闵子单衣记》中均有记载。
闵子骞生于鲁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出身贫寒,生母去世过早,父亲继娶后母,又生了两个儿子。
后母对待闵子骞和亲生儿子不同,寒冬腊月,给自己亲生的两个儿子絮棉衣用丝绵,而给闵子骞则用芦花絮衣。
闵子骞和父亲一起外出干活,闵子骞为父亲拉车驾辕,由于天冷,冻得直抖索,以至于失辕,父亲以为他偷懒,便用鞭子打他后背,结果衣破,露出芦花,父亲才知道儿子是冻得没力气。
回家后再看另两个儿子的棉衣,则是用丝绵絮就,非常保暖,于是对闵子骞后母说:“我娶你,是为了孩子不受饥寒,如今没想到你竟然如此欺骗我,让孩子受冻!”,便要休妻,闵子骞则上前哭劝:“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
”,坚决不让父亲休妻。
后母也感动认错,发誓要对闵子骞和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于是父亲原谅了妻子,一家人得以和睦相处。
孔子知道后,感叹道:“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
”(《论语·先进篇》),从此闵子骞的孝行名闻天下。
其后求学于孔子,孔子仕鲁期间季氏曾聘请他出任费宰,闵子骞婉拒说:“善为我辞焉。
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
”(请替我婉言谢绝了吧。
如果再请我的话,我必定会去躲在汶上。
),后来,闵子骞终身未仕,卒于鲁哀公八年(公元前487年)。
结婚1年,妻子意外死亡赔付了50万,这钱该给她老公还是她娘家呢?谢谢你的邀请,妻子意外死亡赔付了50万,这个钱按法定应该是给她老公所有的。
话说回来,我们中国毕竟是人情社会,如果一点不给岳父母养老尽孝也是说不过去的。
毕竟人家把女儿养这么大也不容易,女儿在世,人家也能每年多少也能孝敬一点给岳父母。
我个人觉得原则上就是要维持好关系,如果为了这点钱,争得不顾脸面,甚至于对簿公堂上法院就没意思了。
我建议:如果有孩子,就分成三份,岳父母一份,老公一份,孩子一份。
如果没有小孩的话,岳父母原来也没收你什么高价彩礼的话,就各分一半。
如果岳父母收了你高价彩礼,可以从给岳父母的那一半扣回一些来,毕竟老公要再婚,还要出彩礼的。
我认为这样比较合适一点,最后,希望你们不要为了这个钱而闹僵了。
这样的事看似是金钱的问题,其实它是情感问题:岳父母把女儿养大,嫁给你!结婚刚1年,就出现这样的事,你说谁不会伤心!他们怨恨自已对女儿教育安全方面意识不足!怨恨女婿对女儿照顾不足,怨恨造事方……你什么感觉:刚结婚1年,失去了爱妻!无比的心痛吧!……是不是有点,你对妻子照顾不足呢?你问问自已吧……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谈论赔偿金的事!有意思吗?全额给岳父母吧!让他们看着安排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