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监狱坐牢,还需要家人给“生活费”?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服刑人员在监狱服刑,其基本生活费、住宿、水电暖、劳动工具、囚服、基本医疗、教育培训都是由政府提供经费,不需要个人再支付这类费用。
之所以有不少服刑人员想家里要所谓“生活费”,是双方对这类事情有一定的误会。
1、前边说了,服刑人员基本生活医疗的费用,都是由政府统一专项支付的,不需要服刑人员本人支付。
2、服刑期间,服刑人员每人每月有十元左右的零花钱。
劳动积极,完成定额或超额完成定额的,另外有数量不等的奖金,多数人每月有几十元的奖金。
3、服刑人员想家里要的所谓“生活费”,一般是指除了上述各项开支外,需要自行支付的一些费用,包括:学习用具,例如笔墨纸张等;自愿订阅的报纸杂志;电话卡充值;日用百货,例如内衣内裤、袜子、腰带、电动剃须刀等;水果和小食品等。
总之,服刑人员一般来讲不向家里要钱,绝大多数也可以正常生活,如果在基本的范围以外有别的消费,则需要自行支付费用。
严谨来说,叫救济款,亲属救济款。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吃、住、基本日常生活物品全部都是免费的,包括衣服、被子、鞋子。
但是监狱就是监狱,只能保障服刑人最低的生活物质保障。
救济款最初的目的应该是监狱经费缺乏,无法保障食物量的营养均衡,同时也是作为亲属与服刑人员情感、物质的牵连。
亲属可以提供钱,让在监狱服刑的人可以购买除了食物量标准以外的食品和商品,满足正常人对物质的需求。
生活必须品一:剃须刀,有免费的。
但是如今社会,人都会讲究卫生,觉得自己购买的,自己使用更卫生。
那么这一笔钱得自己购买,所以,这钱需要亲属提供。
二:草纸,牙膏,牙刷,免费的不会珍惜。
也无法控制每一个人定量,所以自己购买最好控制用量。
三:其他,包括内裤、袜子、衣服。
这个不可能年年发,所以嫌弃旧了、破了,得自己买。
零食伙食是免费的,但是作为当今社会的人,人除了应当满足基本的食物,也应当可以满足社会的食物。
即可以吃到外界的零食,也可以作为人拥有消费权,还可以通过各种小零食满足食欲和营养。
牛奶、豆奶粉、饼干、可乐等等,可以吃到外面一样可以吃到东西,食欲上保持与外界一样。
情感如果没有亲属打救济款,那么可以断定这个人连亲情电话都没有,亲情电话、信件、会见全部都没有。
可以说这个人消失得无影无踪,和家人的情感少了寄托。
救济款的本质一是可以满足人最基本的食物和商品需求,二是可以作为亲属与服刑人员沟通的特别情感纽带。
服刑的人知道,家里人没有抛弃他,还在救济他;二是可以让亲属也知道,家里还有一个人在监狱服刑,需要给他最基本的物质保障。
这是亲情,切不断,割不掉的情感,救济款起了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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