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百科 > 学习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学习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百科归档 最新发布 模块sitemap 名妆网 法律咨询 聚返吧 英语巴士网 伯小乐 网商动力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企业为啥要提取盈余公积,放在未分配利润里不是一样吗?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都是企业的留存收益。

但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分配,有较大的自主权。

企业如果当年实现了净利润,要按照顺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这两者的区别在于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是规定的,公司制企业按照10%的比例提取,累积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后者是由企业自行决定的,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

盈余公积主要是用于几个方面,包括: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从用途上说,盈余公积的提取是想建立企业的一道安全阀,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进行限制,更有利于企业保持稳定、持续的发展,也有利于对债权人的保护。

之前不少欧洲大国,也都有类似的相关规定。

不过比例没有那么高。

上限不超过10%。

其实在实际当中,企业面临比较多的不是过度分红的情况,而是不分红的情况。

有时候账面是盈利的,数字也不小,但是却没有现金,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不进行分红;此外,也有因为分红涉及到20%个税的问题,而谨慎分红的,当然,还有长亏不倒的,涉及不到这个事情。

笔者曾碰到过一个经营化工产品的小企业,其中有一个产品是当地垄断的代理商,所以企业盈利和现金流都非常好,每年都盈利,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但老板也只进行了合理的分红,因为企业要不断发展壮大,都分了,又怎么实现呢。

所以,老板们其实自己也是清楚的,不会盲目地进行分红。

时代在发展,我们的会计准则也是在不断地与时俱进。

未来的发展,一是与国际趋同,二是要符合我们国家发展的现状。

所以笔者认为,对于这个科目设置的意义,未来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空间。

对股东的限制,对企业的保护《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从法律角度来说,盈余公积是对股东分红权的一种限制,也是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种保护。

无论什么企业,都有一定的社会性质。

企业关系到社会生产、就业,关系社会福利和社会稳定,因此,保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有正面的社会效用。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区别不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会计账簿上的记载不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主要的区别是,未分配利润企业可以自主决定用于任何合法使用的地方,而盈余公积的使用要受到很多的限制。

从企业盈利中,用法律规定的方式,提取一定的利润,作为企业的“家底”,不允许分配给股东,也不允许投入一般的生产经营,是保障了企业的生存,也是对股东分红权的限制。

当企业亏损时,拿出“家底”来弥补亏损;当企业要扩大时,可以转增资本,用于扩大再生产。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ask/587487.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