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有的农户多出来的土地怎么办?国土使用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和管理权都有明文规定。
一些农户多出来的土地面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照原来的承包合同承包。
占用土地面积较大的农户,可以以流转的形式向组或组以上的集体组织申请承包,也可以采取租赁方式与土地的原承包人进行协商,签订长期承包合同。
土地确权,应该严格按照国土管理法以及相关的村规民约来严格执行!如果有的农户多出一半的土地或更多,村集体可以无条件的收回多余的土地。
确权之后的农村土地,根据政策法规,又一个三十年不变。
整整三十年的时间,对农村而言,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可对于农民,三十年时间,就显得有点长,有点把握不住。
当然,农村土地确权,既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势在必行,利大于弊。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恰好我就是做土地确权工作地,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的问题。
首先在进行土地确权这项工作时,必不可少的一个工作就是先要进行实地测量,这是有两个很重要的目的。
首先二轮承包的土地都在原始台账上有记载,所以实地测量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账地对应”的问题;其次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通过实际测量的面积,来进一步理顺和解决问题。
土地确权最常采用的两个确权面积:二轮台账面积和实测面积。
下面我重点围绕这两个面积来说一下实测的重要性以及题主所说的土地有的户多处一半土地该怎么处理。
实际上大家也可能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一般都比二轮台账面积大,所以更多的声音认为是按实测面积确权才比较符合实际。
但是大家往往忽略的一个本质问题是,二轮分地分多少在确权时实测也应该有多少才是最合适的。
就是说理论上不该存在实测面积会比二轮台账面积大的情况才是合理的,但是实测面积都比较大这就说明肯定是有问题的。
二轮台账面积确权如果你的二轮台账上总共所有地块是5亩地,经过实测以后发现有6亩或者7亩,说明超过5亩的部分就不属于你。
如果具体到每个地块上多出来的面积属于其他人,就必须重新和其他人共同指认地界进行修正,直到没有争议为止。
也就是说按二轮面积确权账面有多少就只能确权多少,多一点都不可以。
所以题主说的土地确权多一半,如果是按照二轮台账面积确权,那么多出来的一半只能属于其他人才能确权。
按二轮台账面积确权的核心就是账上有多少就只能确权多少。
实测面积确权实测面积确权整体逻辑也是大同小异的,如果多出来的面积有人提出质疑,那么同样还是需要重新指认地界去测量,这也就是我刚才说的实测面积应该无限趋近于二轮台账面积才是最没有争议的。
但是实测面积确权就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如果你多出来的一半哪怕更多,只要没有其他任何人提出争议,测出来有多少就给确权多少。
所以实测面积确权基本都比台账大甚至大很多,但是你多的部分只要没有任何争议,不管多少都没问题。
但是特殊情况下会有多出一半甚至几倍的情况也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①照顾地:在一些山区由于不方便种植和土地贫瘠的问题,所以分到的一些山区地块哪怕是按正常分配原则,一般就是明显会多分,这样的情况就必须考虑实际情况给确权,不管账面有多少、不管实测有多少,都应该纳入到确权面积;②“几亩赖地顶一亩好地”:二轮分地时有的地块土地产能比较差,所以分配土地时会按照几亩地顶一亩大田好地的情况,这样的地即使实际测量明显会很多,那么整块地也是都能纳入确权面积的,不存在任何问题。
③多余面积属于国有土地、草原等等:有的农户有开荒地的习惯。
但是开荒地如果是属于集体土地,这个开荒部分如果属于集体土地问题还不是太大,毕竟在集体内部是可以自行解决的。
如果开荒地属于国有土地性质:比如水利局水利设施附属土地、电力设施土地、国道两侧土地、开荒草原以及各种属于国有土地并核发国有土地证、林权证的开荒土地,哪怕相关权力人不知情暂时没有提出争议,不管哪种面积确权都是必须主动退让的,如果确权就属于违法行为。
总结:确权多出来一半土地怎么办?①二轮台账面积确权,虽然多出来一半,但是账上有多少只能确多少。
②实测面积确权,虽然多出来一半土地,但是只要没有人提出争议,有多少就能确权多少。
如果多出来的一半有国有土地部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主动退出不能确权。
③特殊分地原因导致实际多出来一半甚至更多的,考虑实际情况不论哪种情况是可以确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