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之道只是守护空间,和地球物质不流失。
自然災害是万物互相加害,与天道不相和谐。
天日月星辰统属天。
天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
只有人万物盗天恩不受惩罚,人与万物之间是互相惩罚的。
就有了自然災害。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道德经》中说“天之道,利而不害”,那么地震,自然灾害怎么去理解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将从两个方面为大家解析,一:“天之道,利而不害”的出处和释义,二:“道”的角度。
一:“天之道,利而不害”的出处和释义在《道德经》的最后一章“善者不辩”之中,有这样一句话,叫做:故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弗争。
意思就是说:天的法则是利于众人而不妄加伤害,圣人的法则是施惠于众人而不与人争夺。
我们读《道德经》的时候一定要转换一个思维和角度,就是从人的角度解脱,然后从天道的角度去看待人生的所有关系和事态发展,这也是《道德经》的境界精髓。
因为站在人的主观角度看待问题,总会受到主观意识和情感的影响,而模糊了事物的本质,人生的错误思维都源于此。
当我们跳出人的思维,从道的角度来审视万事,来看待万事的时候,那么自然会到达一种明智清醒的状态之中,这也是道的智慧。
二:“道”的角度这一句话诠释了道的宗旨,也表达了道的角度。
道对待天地万物自然,没有亲疏之分。
就好像有这样一句话:“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地无所谓仁义,不将万物区别为好和坏之分,正是没有这样的刻意区别,所以也不会有刻意驱使,而这样的智慧更体现了道的智慧力量。
在这一句话中说“天的法则是利于众人而不妄加伤害”,其中“利于众人”的根本原因,就是道没有将人类分为好和坏,所以没有妄加伤害,这是利于众人的,这个“有利”是顺应道的法则,而不是主观刻意的。
道生成万物,养育万物,但是并没有像人一样有主观情感,还去主导万物。
说的再通俗一些,就是我们将某一些事情归类为好和坏的区别,而从道的角度来说,一切都只是出自于自然。
就好像白天和黑夜,有的人喜欢白天,有的人喜欢黑夜,但是从道的角度来看黑夜和白天,却是没有区别的;又比如,我们喜欢晴天,不喜欢下雨天,但是从天地自然的角度来看,下雨天和晴天也没有区别。
当我们理解了道的角度之后,就会明白那些灾害的出现都是出自于自然,并非是道的刻意而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