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的工作职务是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内容是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
这是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本质特征。
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与政府机关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
还有现场强制性。
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
执法闭环什么意思?一级行政执法员是什么级别,与科员的区别是什么?一级行政执法员属于公务员职级序列的一种,是行政执法类别。
其对应综合管理类别的一级科员,二者都是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大家平时所见和讨论更多的是综合管理类职级序列,比如科员、主任科员、调研员和巡视员。
其实,职级序列还包括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三者比较:1、综合管理类的数量最多、最为常见,在各层级机关都有设置。
2、专业技术类的数量较少,一般在市地级以上机关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要职责的内设机构设置,其职责具有强技术性、低替代性。
3、行政执法类的数量主要侧重一线执法,一般在市地级以下机关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和其他以行政执法工作为主要职责的机关或者机构设置,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对应表再回到本文讨论的行政执法类。
按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其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
职级序列分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一级行政执法员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属于一线执法岗位。
其实就是刚刚入门的“执法兵”。
比如,在税务稽查、市场监管督查等一线岗位,相关佩戴执法证件的人员,大多就是行政执法序列人员。
他们工作的主要地点是赴各类现场,依据法律法规履行行政执法行为。
而一级科员则主要处理有关组织、协调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工作地点主要为机关办公室。
二是晋升的天花板是督办。
在行政执法类职级序列里,包括行政执法员、主办、高级主办和督办。
其中,督办对应的是综合管理类的二级巡视员,也就是享受(小副厅级)待遇。
设置如此的出发点是:行政执法类更突出一线,设置等同于一级巡视员的更高级别督办意义不大,所以限定行政执法类职级序列的天花板是对应二级巡视员的督办。
三是可以与一级科员转换。
在职级层次上,一级行政执法员与一级科员是相同的。
对于具备相关条件的一级执法员,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可以转换为一级科员,走上综合管理类职级序列。
将来如果有机会借助职级条件晋升职务,可以晋升副科级领导职务,也可以晋升四级主办,还可以跨职级序列晋升四级主任科员。
国家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个类型。
一级行政执法员为行政执法类国家公务员的职级,科员为综合管理类国家公务员的职级。
一、一级行政执法员一级行政执法员,为国家公务员行政执法类的职级,位于行政执法类国家公务员的第10级。
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可以对应:综合管理类国家公务员的一级科员职级;专业技术类国家公务员的专业技术员职级。
二、国家公务员分类国家公务员分为三类:(一)综合管理类,共分12级:一、二级巡视员;一、二、三、四级调研员;一、二、三、四级主任科员;一、二级科员。
(二)行政执法类,共分11级:督办;一、二、三、四级高级主办;一、二、三、四级主办;一、二级行政执法员。
(三)专业技术类,共分11级:一、二级总监;一、二、三、四级高级主管;一、二、三、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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