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新劳动法,南宁市对于产假是如何规定的?有无晚育假
劳动法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新劳动法,南宁市对于产假是如何规定的?有无晚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