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豪斯一词是瓦尔特·格罗皮乌斯(格罗佩斯)创造出来的,是德语Bauhaus的译音,由德语Hausbau(房屋建筑)一词倒置而成。
包豪斯是德国魏玛市的 “公立包豪斯学校”(Staatliches Bauhaus)的简称,后改称“设计学院”(Hochschule für Gestaltung),习惯上仍沿称“包豪斯”。包豪斯是世界上第一所完全为发展现代设计教育而建立的学院。
扩展资料:
包豪斯提出的三个基本观点:
1、艺术与技术的新统一:
2、设计的目的是人而不是产品:
3、设计必须遵循自然与客观的法则来进行。
这些观点对于工业设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现代设计逐步由理想主义走向现实主义,即用理性的、科学的思想来代替艺术上的自我表现和浪漫主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包豪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