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我国“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工作方针,解除留 学人员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 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现档案中心),专门从事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此项工作延伸的其它服务。
办理存档、转档相关业务须知:
(1)档案室工作流程
(2)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办理长期存档及回国就业档案转出
(3)赴台陆生办理存档及档案转出手续
(4)留学回国人员短期存档及档案转出
(5)外省(市)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邮寄办理存档申请手续
(6)外省(市)存档人员邮寄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7)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中**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8)通过邮寄、汇款方式办理档案管理费续费手续
(9)自费出国长期存档人员申请开具各种证明所需材料
(10)申请签署“赴港工作同意书”须知
(11)办理各项相关业务服务费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