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不需要本人去签。日本国驻华大使不接受个人申请,日本签证手续需要通过日本国驻华大使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因此不需要本人去签。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的签证手续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扩展资料
入境日本的注意事项:
日本的出入境事务由法务省及各地入国管理局负责管理,所依据的基本法为《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中国公民入境日本需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并在入境口岸申请入境。入境时应填写“入境卡”,入境目的要与签证种类一致。
入境者有义务提供个人生物识别信息(指纹、面部照片),否则将被拒绝入境。入境者应认真回答入境审查官提出的问题。即使持有日本驻华使领馆颁发的签证,但入境审查时,入国审查官有权拒绝当事人入境日本。
参考资料来源:日本国驻华大使馆-赴日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日本入境居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