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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的个人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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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的个人经历

1971年7月—1974年7月北京大学西语系德语专业,1974年7月—1979年12月北京大学西语系,1979年12月—1985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工作,1985年—1986年4月德国歌庭根歌德学院,1986年4月—1987年7月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1987年7月—1988年12月德国宾图根大学犯罪学研究所实习,1989年1月—1992年11月德国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马普研究所攻博,1992年11月—1996年5月北京大学法律系犯罪学教研室,1996年5月—1999年5月借调到经济日报驻维也纳记者站,1999年5月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
自1989年参加德语地区新犯罪学协会,成为该学会会员。现担任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兼国际联络部主任、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从1987年硕士学习结束后,就在该大学犯罪学研究所跟随导师国际犯罪学协会主席、德语地区犯罪学协会主席汉斯尤尔斯卡尔纳教授研究犯罪学。期间去德国法院、监狱等地进行实证调查。1988年应德国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马普研究所的邀请,撰写了题为《中国少年犯罪的新发展及其新对策》的国家报告(德文版)。1989年在德国开始撰写题为《中德行刑制度发展与结构比较分析》的博士论文。从1989年至1992年间,除写论文外,还参加了许多国际犯罪学学术会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国际犯罪学学术动态,同时在德国马普所所长凯择教授和我导师卡尔纳教授的精心指导下,系统地学习了犯罪学的全部理论,实证研究方法以及相关的刑事法学的全部基础理论与司法实践。1992年7月,以优良的成绩通过了博士学位的答辩,当年11月回校工作。回国后多次陪同各种司法代表团出国访问并当翻译。目前在北大法学院开设本科、研究生《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青少年法学》和《犯罪心理学》课程。自1993年至1996年曾在法律系开设《法律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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