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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宗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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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宗法制

如何看待西周宗法制?

西周宗法制的核心,就是嫡长子继承制。

宗法制的重点任务,是要维持王国稳定性,确保王国在传承到后代时不会出现动荡。

在西周时,王、卿大夫、诸侯、甚至士人通常都有三妻四妾,儿女众多。

正常而言,在悬着继承人之时,应该是看哪个儿女更有才能,才能放心地把国家交给他来打理。

然而,在评判一个人时,“才能”却是最难以量化的素质之一:商纣王文武双全,可他却残暴而专横跋扈,最终成为了一位暴君;鲁隐公,为人善良,颇具国际视野,也能从谏如流,可他却被权臣与弟弟阴谋害死;晋太子申生,威望甚重,能领兵打战,又仁厚孝顺,却被骊姬害得毫无抵抗之力;……。

为打破这一选择性难题,周人干脆将问题简单化,直接采取了宗法制。

宗法制的好处就是简单易行,保证了权力继承的稳定性。

宗法制下,女儿因为要嫁人,首先就被剥夺了继承权。

儿子们中,也不是所有儿子都拥有平等的继承权。

嫡妻生出来的儿子,享有第一继承权;如果嫡妻没生出儿子,其余儿子则按照长幼顺序确定继承优先权。

这种“子以母贵”的继承方式,其实也有其深刻政治含义:嫡妻的背后,往往都有雄厚的家族背景,可以有效地震慑那些妄想篡权夺位的不法之徒,使得国家政局能长期保持稳定状态。

国家继承权难题解决之后,对于嫡长子之外的儿子,宗法制也规定了去处:“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士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

”天子之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儿子则被封为诸侯;诸侯之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儿子分封采邑成为士大夫;士大夫之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其余儿子分封成士;士职位由嫡长子继承,其他儿子则不再分封土地,成为庶人。

王、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再加上天生就不属于上层社会的工、商、臣妾、隶、圉,就构成了西周等级森严、贵贱分明的社会层级架构。

有学者评价,宗法制与分封制互为表里,使得西周比之前中国的任何一个朝代更接近于一个统一国家。

宗法制对于维护社会和政权的稳定性,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宗法制的负面效应也越来越大。

宗法制下,人生就是“拼爹”、“拼妈”的时代:老爸是谁,决定了你所处的社会层级;老妈是谁,决定了你的家庭地位;投胎的早晚,决定了你的继承权优先顺序。

在西周,生活就是如此残酷,竞争是从投胎的那刻就开始了。

长期践行宗法制,稳定倒是足够稳定了,可却使得社会阶层固化得越来越厉害。

第一代卿大夫们,是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旦等人精心挑选出来,其能力和忠诚度都经过血与火的考验,堪称尽职尽责。

但是,谁能保证第二代、第三代不会出现“八旗子弟”?以周公旦为例,其本人是不世出的天才。

可在周王室继承他“周公”职位的后代,却大多默默无闻。

直到春秋初,《左传》中才出现了一位周公黑肩,却由于试图弑君,被周庄王给杀了。

这就是所谓的“虎父犬子”!可不管这些后代再怎么无能,他们的职位和待遇,按照宗法制都不可剥夺。

所以,这些卿大夫们的后代,就可安安心心地躺在祖宗的功劳簿上睡大觉。

如此一来,其他有才能之人难以上位,周王室的庸才却越来越多,整个社会也就成为了一潭死水。

西周中期以后,周王室走向了下坡路,缺乏竞争性的宗法制长期存在,无疑是其中一个关键性因素。

因此,宗法制也有其两面性: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宗法制功莫大焉;但由于其缺乏竞争性,长此以往,必将导致社会阶层固化,社会活力大大下降,最终会导致社会发展速度大大下降。

周代所制定的宗法制度简单的说就是嫡长子继承制,无论天子及诸侯的君统或卿大夫的宗统,均由嫡长子继承,其他嫡子及庶子则分封他处,自行开宗称为小宗。

周天子为"天下之大宗",各分封的诸侯对于天子而言虽为小宗,但对其本族而言则为大宗,卿大夫也是如此,至于士则均为小宗。

大宗百世不移,小宗五世而迁,小宗从大宗,大宗从公室,公室从宗周,所谓"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于是形成以宗周为主的整个宗法社会。

因有百世不移的大宗,永保天子诸侯间的血统关系,所以能开创天下一统的基础。

因有五世则迁的小宗,所以贵族也会变为庶人,使文化下移。

所谓"谁非王之子孙",正是五世而迁的结果。

如此天下的臣庶虽多,却形成以周天子为家长的一个大家族,这就是天下一家的基本理论与其实践的方法。

同时由于周人实施外婚制,倡导天子与异姓诸侯及诸侯与卿大夫间互相通婚的办法,使天子、诸侯、卿大夫等,更广泛的建立了另一种血统上的联系。

顺带提一下周代创立的另一个制度,封建制度的主要作用,在政治上使全国诸侯共同拥戴周王为天下共主,造成政治上的统一。

在宗法上,周天子为全国大家族的族长,造成伦理上的统一。

同样各诸侯与卿大夫等在其封地内为政治领袖兼族长的地位。

因而卿大夫对诸侯,诸侯对天子,不但政治上服从指挥,在宗法上也应服从领导,所谓"伦理的政治"正是这个意思。

进一步说,宗法制度必须借助于封建制度,方能发挥其积极作用,而封建制度必须依靠于宗法制度,才能奠定其社会基础,这也是中国封建制度与其他国家封建制度所不同之处。

宗法制度虽然是一种社会制度,但因为受封的诸侯本身就是一个武装集团,军政不分,政治首长就是军事首长,所以以嫡长继承为主的宗法系统,也是军事上的统帅系统。

因宗法制度的实施,在我国文化上也产生了三种思想,一、"天下一家"的大一统思想,这是大同思想产生的渊源。

二、崇上礼治的思想,即在政治上重礼治而不上权力,重教化而轻于典刑。

三、重视家庭的思想,因宗法伦理是以家庭为基础,家庭伦理则是以个人的孝悌观念为基础,所以儒家的修齐治平的思想也是在这里打下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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