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点原因,经济原因和年令原因。
还有文化传统原因。
先说经济原因,長兄为父長女为母的年代属于"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自给自足年代。
家庭生活来源主要靠父兄农业劳动所得,家庭成員严重依赖父,兄。
一旦父母逝世。
兄長便完全担负起家庭全部责任,姐姐便担负起做妈妈的全部责任。
是名符其实的当家人。
做兄弟,妹妹的只能長兄为父,長女为母了。
再说年令原因,那时侯人们结婚年令早,一般十三岁左右就结婚了。
女孩十四五岁生孩子很普遍,那时候讲究多子多福。
一对夫妻生七八个,十几个孩子比比皆是。
長兄,長女往往比小弟弟妹妹大十五至二十多岁。
平时年令差了一代人。
从小就習惯了绝对服从和尊敬。
長子为父,長女为母就自然形成了。
中国文化讲究長幼有序。
長者为大。
提倡父亲不在長子当家。
那时候父母在不分家。
二三十人的大家庭很多。
長子長女往往代父母行使菅家责任。
过去贫穷,家庭成员,没有欲望;所以就没争端,没有贪欲,现在生活改善了,有钱了,如果父母有钱,子女都生怕父母的钱会给他喜欢的儿女,当然,父母对儿女是平等,是没有分別心的;反之,如果有些儿女对父母



